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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用,工伤认定下来医疗费怎么报销

时间:2022-10-01 00:00:04 作者:作者:浑恬默 浏览113次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失误或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医疗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职工身体康复或伤病控制或稳定好转,可办理后续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赔偿等手续。 那么,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工伤鉴定后到哪里报告医疗费?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职工工伤认定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包括工伤认定结论、出院总结复印件(包括住院日期、住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 就诊医院印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药物、检验、治疗、手术、检验等分项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笔总额)、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或税务部门监制印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 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外来报销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诊断证明、住院出院明细记录及医药代文件等相关资料,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待遇,履行审批手续。 住院清算通过结算书实行网上结算。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疗费范围: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的工伤人员自行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 协议经批准转寄非医疗机构医生费用工伤境内探亲或外地伤复发治疗(仅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费用; 因公出差造成的工伤抢救、抢救费用。

报销个人医疗费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证明、出院简介(包括住院日期、住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 就诊医院印章()、医疗费明细清单) )药物、检验、治疗、手术、检验等项目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各项总额)、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或税务部门监制印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二、携带资料

(一)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份。

)二)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的(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返还)。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收据)原件)背面需工伤职工或者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一致的医疗费用明细表)住院、门诊都必须提供,上面必须详细列出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表必须加盖医院财务印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总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如上所述,关于工伤认定后向何处申报医疗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工伤伤情较轻,未造成残疾的,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和医疗费用票据带到医疗保险部门报销。 工伤伤情较重需要工伤认定的,认定完成后,应当将相关材料连同劳动能力认定决定书一并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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