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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保个人缴费最新标准是多少,重庆市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时间:2022-10-03 06:30:03 作者:作者:机迎梅 浏览98次

在任何地区,对不参加工作的城镇居民来说,都可以自行独立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其中,由于地区不同,规定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也不同,现就律师编辑以重庆市为例进行详细介绍。

一.重庆市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新标准

重庆市对外公布的最新信息显示,2017年重庆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档案每人每年140元,档案每人每年350元。 2017年的具体标准如下。

重庆市城乡居民

1档的,每人每年140元;

是2档。 每人每年350元。

本标准适用于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参保缴费的参保人。 2017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分一、二档每人每年增加财政补助标准。

与2016年相比,重庆市医保均有所上涨,一档比去年上涨30元,二档比去年上涨70元。

二、在重庆学习的大学生

1档的,每人每年110元; 比今年涨三十元

2个文件。 每人每年280元。 比今年涨八十元

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学习的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与2016年相比,这个标准也上升了,第一档和2016年一样增加了30元,第二档比今年增加了80元。

三. 2017年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缴费时间: 2016年9月至12月。 但错过集中缴纳期限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 2016年秋季开学日期起60天内。

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自其生日起90天内。

四、参保缴费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

2017年3月1日以后缴费,9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16年9月至12月参加保险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7年1月、2月参加保险缴费的,享受时间为报销费用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3月1日以后参加保险缴费的,90天后可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秋季开学后60天内缴纳保险费的大学生,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享受待遇。

新生儿参加独立保险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出生日期-2017年12月31日。

新生儿参加独立保险未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可随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母亲享受当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只有在参加医疗保险后,才能在保险范围内患病报销费用。 关于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最新标准,实际上不同地区、不同年份可能有不同的规定,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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