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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必须在本市做吗请问,工伤鉴定要在受伤本地鉴定吗

时间:2022-10-01 00:30:03 作者:作者:法梓玥 浏览86次

确实,在医疗及其公共资源方面,大城市也一定比小城市先进得多,所以市里可能不想进行残疾鉴定。 有人认为直接去省会中心更权威。 因此,工伤事故的鉴定是否也必须在本市进行,备受关注。 工伤认定本来就不能直接超越等级申请,也就是说只能在市里申请。

一、工伤伤残鉴定必须在本市进行吗?

一般应先提交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残疾等级鉴定应在受伤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进行。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医疗终了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了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相关资料。 医疗终了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延长医疗终结期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批准。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检,对复检鉴定不服的,在收到复检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上一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可以自收到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残疾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 生活自理障碍可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立。 生活的大部分不能自立。 生活的一部分不能自立。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疾状况有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检鉴定。

如果你住的城市有工伤认定科,那只能先向市里申请。 试图向更高一级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只是对市里进行的工伤认定有争议。 而令人放心的是,障碍鉴定在任何地方参考的资料都是一样的,只要没有人为的违规操作,就不会影响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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