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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9最新),内蒙古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时间:2022-09-26 00:00:04 作者:作者:百晓夏 浏览128次

内蒙古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2018年内蒙古工伤保险待遇按伤残等级确定,其中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残疾待遇标准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

二、五级、六级残疾待遇标准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

1、五级残疾就业补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

2、六级残疾就业补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3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3个月

注: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以上基础上增加20%。

(四)残疾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工作安排困难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弥补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至十级残疾待遇标准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9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内蒙古标准)。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三、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死待遇标准

1、殡葬补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劳死补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所述,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出现残疾情况后,经及时治疗仍不能恢复的,应向主治医生和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明,在一定期限内到有关部门进行残疾鉴定,残疾鉴定后,按鉴定等级领取残疾补助金请注意,具体残疾补助金数额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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