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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个月 工伤认定还有用吗?

时间:2022-09-25 10:00:03 作者:作者:茅琼英 浏览88次

在现代生活中,不少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受伤。 工伤认定应该尽快,按照我国法律,尽快保证职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如果你属于工伤,会有一定的补偿。 那么,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伤认定还有用吗? 咨询律师编辑感到困惑。

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个月,逾期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出现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30日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1年内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分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 为了方便本部分职工,经公司同意,允许授权委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时,应当一并提交工伤职工授权委托书。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尽量在一个月内提出,员工有特殊情况可以通过特殊法律途径委托律师等方式提出申请,总之只要按照正规法律途径工作,就可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对律师编辑一个月以上的工伤认定有帮助吗? 这个问题的所有回答,都希望能帮助你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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