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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沈阳市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2-09-24 10:00:04 作者:作者:营涵涤 浏览138次

意外事故随时随地都会发生。 很多情况下,公司和个人对安全事故都有严格的防御措施,但意外事故还是会发生在在岗工人身边。 意外事故发生后,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失。 工伤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损失。 沈阳市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详细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受伤人员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受伤人员或者遗属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应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受伤人员或者遗属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律师证进行验证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向劳动局提交受伤人员或者遗属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是工伤认定的基本资料,包括事故人员个人自然信息状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造成事故损失的,应当提交有关事故的证据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侵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机动车事故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有关部门证明;

6、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7、发生事故失踪的,因工死亡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突发性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救治和死亡证明;

9、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对医疗机构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的证明。 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包括工资条、工资卡或者其他工资支付证明)、工作证或者工作卡、公司出入证、公司同事证明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 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六.受伤职工在医院开具的病历

此外,在工伤认定程序中,部分伤亡人员具有两人以上姓名,病历、诊断证明、劳动合同上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的,应当提交有关公安部门证明,得出是同一人的结论。

对很多人来说,意外事故离自己很远,但是从事危险的新职业的工作总是可能面临安全问题。 工伤是指工作中受伤的伤害,在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定的文件申请,申请后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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