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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困难法院这样裁定

时间:2022-06-05 10:59:55 作者: 浏览0次

如果工资结构中没有基本工资,只与佣金挂钩,那么在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计算双倍工资时,如何确定基数?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工人是否需要在出院时对其工作能力进行评估?雇主统一安排工人休假。它是带薪年假还是带薪福利假?这些都是争议很大的劳资纠纷案件。

近日,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劳动法分院会同司法部门,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举行了专题讨论。成千上万的人力资源经理提出了这个讨论话题。通过对劳动争议审理中这些疑难问题的探讨和总结,有助于企业和劳动者分析法律难题,为工作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没有基本工资,只有佣金。

你如何计算双倍工资?

“双份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中常用的一个热门词。“双份工资”这个词来自《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月工资。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计算双倍工资存在分歧。大多数人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资等级、绩效工资、奖金等组成。尤其是在销售行业,工资总额基本上是由基本工资加佣金的方式决定的。因此,在计算双份工资时,产生了争议——如何计算双份工资?只是基本工资还是包括佣金和奖金?当然,雇主只想计算基本工资,但劳动者肯定要求增加佣金。

专家表示,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21条规定:在计算双份工资的工资标准时,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等级工资等组成部分。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且数量相对固定。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的工资,应当作为无劳动合同双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未固定的扣除工资和奖金,不得作为无劳动合同双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

然而,还有另一个问题——如果工资收入的构成中没有基本工资,只与佣金挂钩,那么在计算无劳动合同情况下两倍工资的差额时,如何确定计算基数?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根据实际收入来确定。第二个观点是,它是根据最低工资确定的。第三种观点是,当实际收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时,则参照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当实际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但高于最低工资时,按实际工资确定;当实际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时,由最低工资决定。

情况

除了佣金,没有基本工资。

该奖励包含在双倍工资中。

赵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中央法院提起上诉。赵某的月薪是2700元,外加佣金。银行对账单显示,一家科技公司以其法定代表人洪某的名义向赵转移了13笔资金,金额从2000多元到5000多元不等。双方同意这些转让是佣金。

法官认为,提成工资不包括在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中,该判断标准的适用前提是工资构成包括固定工资和非固定工资。如果工资仅包括佣金,且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适用条件,则挣得的工资应为挣得的工资,并应完全包括在无劳动合同情况下工资两倍的差额计算基数中。

最终,法院裁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赵的工资差额为41738.1元,是赵在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0月1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的两倍。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

你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安排的其他工作,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工人或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在医疗期满后,工人能否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这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吗?如果没有权威机构的评估,单靠工人或雇主的说话是否不公平?

一种观点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能力鉴定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程序。除劳动者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外,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能力鉴定不应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前置程序和判断终止是否违法的依据,而应在合同终止时对伤残程度可能达到一至四级的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情况

工人拒绝透露身份

被判终止劳动关系

郭某与一家通信公司向中院提起劳动争议案件。郭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治疗后6个月内诊断为抑郁症和中度抑郁症。郭某认为,随着病情的发展,他在2011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这是一种精神疾病。根据法律,应适用24个月的医疗期。某通信公司认为,郭在6个月的医疗期间所患的疾病为“抑郁状态和抑郁状态”,不是法律规定的“三种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和瘫痪)”,根据一般疾病规定,他应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间。如郭某提出延长医疗期限,需申请并征得公司同意。某通信公司多次书面要求郭某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郭某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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