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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伤左脚趾头断大拇指怎么办呢,大脚拇指残缺工伤需赔偿多少

时间:2022-10-01 07:30:02 作者:作者:蔚银河 浏览111次

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禁止出于任何理由使用童工。 另外,未成年人在工作中容易受害,而未成年人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定义,导致很多未成年人在遭遇工伤后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但实际上法律对这种情况有特别的规定。 未成年工伤导致左脚趾切拇指怎么办?

一.未成年工伤左脚大拇指断裂时,首先确认工伤

1、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2、相应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工负伤的,不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法律仍然保护童工的正当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对因工受伤的童工依法承担一次性赔偿责任。

未成年工灾害认定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损失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于突发性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损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斗、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也不得视为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人员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伤残鉴定

根据鉴定细则第七级1款“拇指指关节离断”的规定,可定为第七级。 但需要医生根据伤情具体确定等级。 鉴定伤残等级后,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主张工伤赔偿的金额。

未成年工伤左脚手指切断拇指的,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未成年受伤性质,保障工伤待遇。 其次,对受伤情况进行伤残鉴定,确定脚趾拇指截肢属于什么级别伤残,再确定工伤赔偿等级,确定获得赔偿的金额。 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主张工伤赔偿时,应当注意证据的保存,治疗过程中的一切票据应当妥善保管作为主张各项赔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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