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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未申请工伤认定还可以申请吗劳动仲裁,工伤超出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 法院认为属于工伤

时间:2022-09-29 20:30:03 作者:作者:疏冬亦 浏览137次

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吗

受伤1年内个人可以申请,超过1年不能再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出现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授权将工作人员视为事故伤害或者是否患有职业病或者视为工伤的定性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者视同工作中因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侵害的,为鉴定该侵害的主体对过程进行定性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被诊断为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在上述时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工伤发生后第三十一日起一年内的时间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特别是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往往因各种原因作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因不懂法律,又被用人单位以各种“约定”欺骗,工伤发生后很快就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对超过1年后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处理办法没有规定,各地对“1年”性质的研究认定意见不一致,且目前很多地区将此时间视为排除期,不适用中断、中止,因此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征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确认的结果有4种。 视为工伤、非工伤、工伤,不视为工伤。

3、属于应当申请的行政行为。 “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的鉴定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行的,一旦超过一定的时间,就无法应对。 大家一定要掌握具体的时间。 没有工伤认定报告书,就不能计算赔偿金。 另外,认定报告书也是证明书,使用者不赔偿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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