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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俩脚没取钢板能做工伤鉴定吗怎么认定为工伤呢,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时间:2022-09-29 11:00:05 作者:作者:节开霁 浏览108次

据了解,在职场和公司,公司规定时间发生的事故都是工伤。 工作有轻的和重的两种。 如果是普通的重量,比如伤了骨头等也有可能去医院包扎固定。 还要进行鉴定。 那么,我非常想知道工伤和不拿钢板就能进行工伤鉴定吗。 如何认定为工伤? 来听听编辑的意见吧。

一、工伤两条腿不拿钢板的,可以认定工伤吗?

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没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时机,但其中有几处规定“内固定术”是构成工伤的标准之一,但规定内固定拆除后才能鉴定据此,在内固定未拆除的情况下,不影响工伤鉴定。 因此,在脚内未拆除钢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工伤事故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以事故直接损伤或损伤导致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准。 ”据此,治疗的结束是进行残疾鉴定的时机,但根据该规定第2.7条的规定,治疗的结束是“临床医学一般原则认可的临床疗效稳定”,即使没有明显解除内固定,也可以结束治疗和评定残疾。 因此,在脚内钢板未拆除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二、如何认定为工伤?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于突发性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损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斗、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也不得视为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人员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合上述情况,工伤不拿钢板就能进行工伤鉴定吗? 如何认定为工伤? 工伤期间取不取钢板都不影响鉴定,但需要事先和公司商量,决定该如何赔偿。 因此,也要知道在规定的时间段会被视为工伤。 投机取巧可能会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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