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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时间:2022-09-28 10:00:04 作者:作者:皮鸿飞 浏览78次

员工为了按时上班,肯定会跑到家庭和用人单位之间,但在上下班的路上,无论是自己去单位还是坐交通工具,其实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很高。 那么,普通职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就是工伤吗? 相信这才是牵涉到很多人的问题,请律师编辑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工伤

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纳入工伤范围。 根据《意见》,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造成该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

但不包括工作人员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照车辆死伤的情况。 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交通工具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向交通工具报警的,受伤工作人员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交通工具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工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四层含义: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员工加班上下班途中。 发生机动车事故的区域范围包括道路、城市街道、小巷(后巷)等车辆、人行道,可以是职工驾驶、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也可以是职工发生其他机动车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失或者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是指汽车和非汽车。 根据该规定,交通事故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该法没有规定交通事故只由第三方引起。 事实上,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纯粹是自己造成的,与他人无关。

交通事故工伤是一种特殊的工伤类型,但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一定就被认定为工伤。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如果认定员工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之后也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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