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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呢,劳动能力鉴定以后流程

时间:2022-09-28 01:00:03 作者:作者:禄令羽 浏览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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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伤或生病需要暂时停工或者减少工作的,公司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的鉴定过程是什么呢? 今天我们来看看劳动力鉴定的具体流程。

劳动能力认定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出申请,因工、生病需要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 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交的材料不按申请主体区分。

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明)、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受伤职工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相关放射材料。

2、进行审核: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日常工作。 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劳动鉴定的内容;

)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属于本鉴定委员会受理

)3)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指导申请人补充。

3、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下列程序

(一)将申请书及提交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使用者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的事宜。 (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并作出诊断报告。 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资料进行技术鉴定,写出鉴定意见;

)5)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4、避免鉴定: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权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其回避:

(一)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

)2)与被鉴定人及使用人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鉴定人及使用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作出鉴定结论的。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劳动鉴定专家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应当在7日内决定回避申请,并口头或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

5、鉴定结论

(1)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2)用人单位或者被鉴定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对重新评估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得出。

)3)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提交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鉴定。 决定重新鉴定的,鉴定委员会决定撤销原鉴定结论。 鉴定决定书由鉴定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印章。 鉴定委员会宣布原鉴定结论无效后,应当自宣布无效之日起7日内另组成专家组重新进行鉴定,新的鉴定结论自专家组组成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得出结论后,必须按规定送达。 送达证明书上注明收件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读了以上内容,就知道劳动力鉴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即用人单位需先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然后等待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得出结论后,按规定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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