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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的过程是怎样的,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2-09-27 05:00:03 作者:作者:弥罗 浏览70次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上班族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劳动权益,完善劳动法规对整天战斗的员工来说是一件好事。 其中,工伤始终被放在职工权益维护主题帮助的前列。 那么工伤怎么申请呢? 这个流程怎么走?

一.申报认定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事故报告;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证明材料(两人以上)或者能够证明工伤事故的其他相关材料;

6、因履行职务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7、机动车事故伤亡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评定书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8、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事故发生失踪的,以劳动者死亡提交人民法院认定宣告死亡的结论;

9、工作时间和单位,因突发性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救治记录、病历和死亡证明;

10、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示有效证件;

11、因战、因公负伤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12、职工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交工伤职工委派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13、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交工伤职工委派证明或者工会介绍信。

二.补正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局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打印《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受理或不受理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局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局应当受理并打印《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反之,不予受理,打印《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拒不受理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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