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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下班途中自己摔倒算工伤吗

时间:2022-09-26 11:30:03 作者:作者:鲜平宁 浏览62次

员工在下班过程中也不是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员工对事故不服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 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员工在工作途中摔伤,在工作途中自己摔伤是工伤吗? 我们一起理解如下。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中途摔伤”的,只有在受到汽车事故损害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工伤。 通勤中因自己打滑或其他原因跌倒而受伤的,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律条文: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损失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遭受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失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于突发性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损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斗、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工作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也不得视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必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但如果员工自身不慎摔伤,一般不能按交通事故工伤处理,当然之后也不能主张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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