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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书,怎么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表

时间:2022-09-26 04:30:03 作者:作者:郗彦灵 浏览102次

上下班途中,发生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属于交通事故工伤。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被害人需要申请认定。 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呢? 请和律师编辑一起理解以下内容。

一、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一)单位工作人员自工伤(包括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报告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十五日内(不论是否终止治疗)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公司工伤报告后,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

被认定为工伤的,发行《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1、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用人单位来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和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机关是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 按照规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发生交通伤害事故的,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1、工伤事故通知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被所有单位指派外出工作,在工作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无论是本人主要责任,还是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工伤。 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也需要注意申请的时间。 如果不知道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好,建议咨询律师,确保申请时间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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