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伤鉴定办理流程是什么?
唐山市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企业职工在其伤病痊愈或期满后,由伤病职工所在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过正常渠道鉴定其工伤相关事项的行为。 是企业伤病员工认定工伤等级及其后续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
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造成事故损失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失踪的;
6、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事故损失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唐山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材料经营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2 .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处理流程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事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唐山市工伤认定、唐山市人社局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病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劳动者或者其遗属享受国家和社会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唐山市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指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企业职工在其医疗终止或者医疗期满后,由职工所在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 是企业职工认定工伤等级及其后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
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造成事故损失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失踪的;
6、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事故损失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唐山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材料经营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2 .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劳动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主管人员组成。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鉴定是按照国家鉴定标准判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残疾程度的技术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
三.处理流程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事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唐山市工伤认定、唐山市人社局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病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是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获得补偿或者帮助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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