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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

时间:2022-06-05 10:54:54 作者: 浏览0次

本市发布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

为宣传普及劳动人事法律知识,促进用人单位合法合规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合理维权,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11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9年10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涉及特殊工作时间等常见劳动人事争议。 限制竞争、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出具辞职证明、经济补偿计算基数、解除劳动合同等。

这十个案例的主要内容如下:1 .不得滥用特殊工作时间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由于政策原因,部门转移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3.当年未享受带薪年假的工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4.的确,由于争议而少付工资并不构成强制终止合同的理由;5.用人单位不得事后主张竞业禁止协议无效;6 .考勤欺诈骗取用人单位法定终止工资的;7.辞职证书不得含有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8.腐败利益的转移被判给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9.三重经济补偿的上限基数应执行新标准。10.未通过试用期的机构有权不被雇用。

这是该市第五次发布典型的仲裁案例。为了便于理解,北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也对这十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解释分析。

近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一直注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率。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3万余件,同比增长37.4%,结案率90.2%,调解率50%。

今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积极应对案件压力,加大对调解机构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强化纠纷的早期干预和前端处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做好乡镇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落实预防和调解乡镇纠纷的人员和资金保障;研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多元化的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机制。制定以因素为基础的案件处理方法,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主要事实和争议要点为因素,通过填写以因素为基础的案件处理表,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件,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推进仲裁案件信息化建设,实现所有仲裁案件的网上办理,开展“网上调解”试点工作;实施“工资保护行动”,限期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

此外,该市还对仲裁员进行了深入的专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加强审判与审判的衔接,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联合培训力度,加强疑难案件讨论,进一步统一审判与审判规模;深化京津冀仲裁委员会交流合作,妥善处理跨地区纠纷。

目前,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以“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为新起点,不断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公务员工作的实际成果,有效维护首都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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