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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劳动合同怎么解除,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2-08-29 17:03:38 作者:作者:仉初阳 浏览111次

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很多,劳动合同的解除阶段也不同。 那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前提是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间,用人单位除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执行或者经用人单位申请拒绝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解除相关知识: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由一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者单方面提前终止。 解除约定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处于完全自愿的情形。 在相互协商、相互同意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预见的中间阶段,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劳动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点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生效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受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以下: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条款是什么?

试用期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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