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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之后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的,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去伤残鉴定

时间:2022-10-02 15:30:03 作者:作者:揭亦玉 浏览129次

一、工伤认定后的伤残鉴定时限是多少?

因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应当按下列规定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止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止后30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止后进行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工伤认定后30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应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结束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者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残疾状况发生变化的。 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重新评估鉴定。

二、工伤认定多久会有结果?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当符合最长的工伤医疗期,病情相对稳定。

1、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2、用人单位或者被鉴定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对重新评估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得出。

3、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提交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鉴定。 决定重新鉴定的,鉴定委员会决定撤销原鉴定结论。 鉴定决定书由鉴定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印章。

鉴定委员会宣布原鉴定结论无效后,应当自宣布无效之日起7日内另组成专家组重新进行鉴定,新的鉴定结论自专家组组成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得出结论后,必须按规定送达。 送达证明书上注明收件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4、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的鉴定(确认)结论,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名义制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分别送被鉴定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综上所述,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受伤被评估为工伤的,进一步鉴定如下。 伤残鉴定的目的是明确工伤等级,这关系到随后的赔偿。 伤残鉴定申请在收到工伤决定书一个月后,由本人或单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必须携带相关材料,从申请到收到结果往往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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