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员工申报工伤流程
职工在工作中可能因各种原因造成人身损害,如果想获得工伤赔偿,可以先进行工伤申报,确认构成工伤后再获得相应的赔偿。 那么,这个工伤申报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如果你也不太清楚,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律师在线律师咨询。
一、工伤申报流程如何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的事项,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查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的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按照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视为工伤,用人单位不视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此可见,一般工伤申报期为一年。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此时并不一定是工伤,必须严格进行工伤申报认定。 关于工伤申报的流程,前文已经进行了说明。 实践中,进行工伤申报的,还应当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伤残等级确定后,方可计算最终工伤赔偿。 更多知识,请咨询律师枣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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