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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吗

时间:2022-09-30 15:00:04 作者:作者:谢仙 浏览139次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当人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家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如果大家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向公司要求赔偿的时候,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人事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 365和律师一起理解吧。

一.工伤认定处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程序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职工受到伤害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应当自工作人员受到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 经区人社局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在现场或者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期限。

3、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核发《工伤认定决定书》;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颁发《工伤认定决定书》。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者相关性技术鉴定为依据。 尚未得出结论的,中止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件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上贴照片。

3、制作伤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单位与原件核对。

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寄送医院急诊首诊病历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 死亡原因证明。

6、受伤时,制作驻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单位与原件核对。

7、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或火化收费收据和注销户口复印件、安葬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用人单位登记资料。

除上述基本资料外,根据情况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件。

2、因履行职责遭受暴力侵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3、通勤路线图中注明地址、单位地址、事故地点、勘验人员、图纸制作人员及日期。

4、居住地户口簿或暂住证。

5、驾照、验车。

6、提供职业病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7、劳动者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出示出差证明、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受到伤害的有效证明; 发生事故失踪的,提交户籍所在地申报失踪证明。

8、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因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示有效证件。

9、因战、因公负伤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10、工作记录。

通过阅读上诉文章,我相信人社局是如何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所需资料的。 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准备好医院的诊断报告等资料,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的流程进行工伤认定。 另外,在这里,编辑一定要在工作中注意安全,注意细节,注意不要伤害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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