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费用谁来承担,做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在这个社会,工伤发生后,日后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为了不再对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发生争议,工伤鉴定是必要的。 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普通民众对工伤认定的相关知识还不是很了解。 例如,工伤认定流程如何承担费用呢? 那么,接下来编辑就这个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一.工伤认定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查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的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按照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视为工伤,用人单位不视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的费用
劳动者受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患病、非劳动者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费用,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 经鉴定认为部分丧失劳动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当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 没有公司的,鉴定费用由个人承担。
再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付。 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承担。
因伤情发生变化,再次申请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首先是工伤认定的流程。 需要当事人提交申请。 随后,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最后将认定结论传达给当事人。 其次,关于认定的费用,工伤的认定费用由使用者支付。 如果大家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太清楚的地方,我建议小编在当地找专业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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