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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三工要素,工伤三工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2-09-28 16:00:03 作者:作者:狂华晖 浏览61次

熬夜硬要上班中风,吃公司年夜饭时在酒店摔伤,酒店凉菜间厨师在上班时间坠楼身亡……这不是工伤吗?

今年是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10周年,工伤认定涉及职工和企业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前所未有的情况也层出不穷。 这些实践中的新情况,不容易判定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就是俗称的工伤认定“三工”原则。 而这一原则的“三要素”,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

一、工伤必须由工作引起

王帅(化名)是公司的司机,也是铁杆粉丝。 因为很喜欢法国队,所以前几天熬夜看球明显感觉身体很累,但在6月16日凌晨法国对洪都拉斯的比赛中,我不想掉下去,所以熬夜看球。

看完之后,王帅觉得左侧肢体有点无力,拿不动东西,同时脑袋发晕,走路晃来晃去,说话也有点吃力。 但他没有意识到严重性,继续上班,开车上班的路上感到“方向盘快握不住了”。 到单位后,王帅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同事觉得情况不好,马上送去医院急救。 根据诊断结果,王帅是“脑梗塞”,也就是所谓的“中风”。 他马上住院接受了治疗。

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造成工伤?

【分析】

王帅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发病了。 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由于工作原因,如果没有受到事故的损害,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除非他在工作时间和单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否则可视为工伤。

王帅的病是因为熬夜来看球,与工作无关,可能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那么,作为司机,如果王帅不是在工作中发病,而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岂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遭受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重要的是是否构成通勤和本人是否负主要责任。 也就是说,工伤认定应当等待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像王帅这样熬夜看球疲劳驾驶,可能特别容易造成事故伤害,尤其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但这也不会造成工伤。 吃炸鸡、喝啤酒看比赛已成时尚,但根据规定,员工醉酒受伤,不能同样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视为工伤。

二、工作地点不一定只在单位内部

张先生是涂料销售公司的销售总监,按照惯例,公司各部门每年组织年度迎春聚餐。 2011年1月20日晚,张某征得董事长同意,在聚餐前对公司一年的销售情况做了简要总结发言,随后与同事共进晚餐。 然而,当晚8点30分,晚上快吃完的时候,小张不小心在酒店门口摔倒了。 他后来也和一些同事一起去ktv唱歌,不久就离开了。 此后,小张感觉不舒服,被医院诊断为左髌骨骨折。 张某随后被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后,涂料公司不服,认为张先生在当晚的聚餐活动中没有受伤,活动结束后,私自邀请部分同事到ktv唱歌,其间并没有不快。 因为即使他摔伤了,也喝了很多酒。 公司主张聚餐行为既不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是工作需要的应酬和公司的强制行为,聚餐没有工作时间和单位的特征,也不能因公外出。 因此,公司认为只有张某的摔倒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认定。

【分析】

张某作为公司员工,所属部门的年会是公司日常运营的有机组成部分,离不开公司的纯粹生产、经营活动。 年度聚餐费用由公司报销,张先生在聚餐期间总结了工作情况,因此事故发生当晚的聚餐活动不是个人聚会。 公司职员杨和乔表示,张先生确实在全年的聚餐活动中摔伤。 区人社局根据采取的证据,认定该事故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损失的情况并不合理。 因此,小张的伤是工伤。

三.工作原因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陈某系某酒店的冷菜间厨师,工作职责是配合厨师接收材料、传递盘子,通常工作范围为厨房冷菜间。

据了解,2012年7月29日晚7时许,陈某离开冷菜室,独自前往厨房办公室后,从该办公室窗户坠楼身亡。 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得出排除他杀的结论。 酒店工作人员的证言显示,事发前,厨师长不在厨房,也没找过陈先生。 此外,也没有证据表明陈某曾在其他领导的指示下离开冷菜室前往厨房或其他地方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随后,陈某的丈夫朱某向酒店方面要求陈某申请工伤。 酒店认为陈先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坠楼的,所以不同意工伤申请。 朱某随后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区人社局经调查认为,陈某坠楼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但事发现场并非陈某日常工作单位,也可以排除因工作原因坠楼身亡,因此决定不认定工伤。 朱某不服,向区政府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维持了地区人社局不认定工伤的决定。

【分析】

小陈坠楼的办公室不是日常工作区域,小陈也不是接到上级指示才去办公室的。 坠楼原因不详,但发生在工作时间,以工作所在酒店内部区域为主要分支,能否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的“三工”情况认定工伤?

因为是工作时间发生的,所以事发地点也在公司,在没有深入调查和研究之前,很容易对事故属于工伤有成见。 但是,从《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工伤事故损失”的立法本义来看,能否认定工伤有必须考虑的前提条件。 那是工作上的理由。

在区人社局的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到的证据资料不足以证明陈先生的事故是由事故造成的。 为避免轻率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加强对事实情况的判定和排除,特别是在各方面证据相互印证后,能够排除是工作原因造成事故的,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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