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以我国全体劳动者为对象,公务员也是劳动者的一种。 所以,公务员在用人单位中不小心受到意外人身伤害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但是,我国规定的工伤认定有条件限制,如果不在工伤范围内,社会保险局也不受理。 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公务员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公务员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损失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遭受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失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于突发性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损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斗、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也不得视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哪些材料?
或者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工作时间遭受意外伤害、感染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公伤、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这些都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公务员因吵架或酗酒死亡的,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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