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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意思,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

时间:2022-09-24 16:00:04 作者:作者:钞皓 浏览78次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的,劳动者或者其遗属得到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被确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的,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下面一起理解吧。

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又称工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作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受到的不良因素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后,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属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2、停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医疗费:按实报销。

4、生活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残疾1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残疾14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残疾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残疾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残疾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残疾6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一级到四级保留劳动关系) ) ) ) ) )。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六级因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困难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

9、殡葬补贴: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0%,独居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增加10%。 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死亡劳动者职工生前工资。

11、一次性劳动者死亡补助金:无供养亲属的,48个月; 有供养亲属的,供养一人的52个月,供养两人的56个月,供养三人以上的60个月。 河北省劳动厅《工伤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12、一至十级工伤赔偿:

(一)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动关系,辞去工作岗位。 注:未辞职的,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动关系,辞去工作岗位。 注:未辞职的,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动关系,辞去工作岗位。 注:未辞职的,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存劳动关系,辞去工作岗位。 注:未辞职的,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工作安排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齐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工作安排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齐差额。

(七)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如果公司为你投保了工伤保险,而你属于工伤,则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申请保险公司赔偿。

当然,如果你的公司没有为你投保工伤保险,而你的情况确实属于工伤,你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很少会舒服地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数的话,公司会抛弃你,或者给出很少的医疗费。 在这种情况下,你最好向律师提起诉讼,让你的合法赔偿能回来。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范围内,造成人身损害的,届时不一定按工伤事故处理。 首先,要进行相应的认定,确定属于工伤范畴,才能按工伤事故处理。 这个事故的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实际上可能涉及哪些项目的赔偿,这方面的内容在上面也有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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