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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超过两年的

时间:2022-07-29 00:02:28 作者:作者:项海白 浏览133次

合同纠纷超过两年的,公司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两年之久,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请仲裁。如果公司两年来,迟迟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呢?

日前,虹口区总工会便接到这样一桩申请。职工杨某2020年6月5日入职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事舞蹈教育和前台工作,工资为每月9000元。入职后,单位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今年4月至6月期间,受疫情影响,单位以停工停产为由向其支付了约定月薪的一半,正常工作后,单位又于6月中旬突然微信告知杨某,要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杨某认为,单位的前述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支付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结清欠付工资差额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一系列诉求,并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请求。申请立案的同时,杨某也向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递交了职工法律援助申请。

区总工会随即指派区总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成员、市首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烨石担任本案的法援律师。张烨石在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劳动者,为劳动者针对每项诉请进行详尽分析,根据劳动者的诉请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整体证据体系的梳理和建立,对劳动仲裁的风险进行分析提示并询问调解意愿,为劳动者办理劳动仲裁工会法律援助的委托手续。

在整理证据的过程中,张烨石对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打款记录、员工与公司负责人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按照证明收入水平、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证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等证明目的,进行整理,使得劳动者对于案情和法律事实的理解更加清晰。

在分析劳动者的仲裁请求时,张烨石首先向劳动者告知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这一请求已逾时效,若经时效抗辩很可能不会得到支持,存在较大风险。其次,根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疫情期间发布的联合问答,因疫情封控无法提供正常出勤的,公司在疫情期间第一个工资周期发放正常工资后可依据停工停产的相关规定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付解封前剩余周期的工资报酬;因此公司5月减半发放期间工资的标准高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法无悖,劳动者此项部分诉求很难得到支持。而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该项诉求,张烨石认为单位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但从单位的经营状况、劳资双方素来的友好关系等诸方面来看,存在较大调解的空间,便基于此对劳动者进行释法说情。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在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达成调解。

张烨石表示,目前劳动者对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这一类诉请的仲裁时效,存在一定的误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的时效计算起点属于特殊情形,但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性质属于赔偿金,适用普通时效,故针对该类诉求,劳动者仍应在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事情发生一年内及时主张。

文 李佳敏

合同纠纷超过两年的,女子入职前被签订协议两年内怀孕将被辞职或降薪?律师:协议无效

入职前被签订协议两年内怀孕将被辞职或降薪,这样的协议究竟合不合法?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获悉,28岁陈女士来到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求助。据陈女士介绍,2020年陈女士入职某家公司,可在入职前被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协议,协议写明“两年内怀孕会被辞退或降薪”。现在陈女士由于怀孕已经被公司以其他理由辞退,她询问是否可以投诉或提劳动仲裁?目前在律师和社工的帮助下,陈女士已经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赔偿,该事情已经得以解决。

律师:协议无效,可提起劳动仲裁

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梁颖珍表示,陈女士所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其中,《劳动法》中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允许辞退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孕期辞退女员工属于违法辞退,企业需要支付2倍经济赔偿金。”梁颖珍表示,如果企业要降薪,就需对降薪的理由进行举证,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而在本案中,如果公司以陈女士违反了该协议对陈女士进行降薪或者辞退,那么陈女士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及经济赔偿金。目前陈女士已经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赔偿,该事情已经得以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公司在孕期辞退女员工,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梁颖珍还介绍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她表示经济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而在工作年限中,工作时间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工:不合法的“限制生育”行为可依法维权

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社工表示,用人单位比较常见的“限制生育”行为通常是在劳动合同、员工守则、劳动规章等文件中进行约定。如员工在几年内或者是合同存续期间不得结婚、谈恋爱、怀孕、生孩子等,否则用人单位就可以无理由对其进行调岗、降薪、解除合同等。这些用人单位关于限制员工结婚、谈恋爱、怀孕生子的规定,都属于无效条款。但该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劳动合同中其他合法条款的效力。

“当员工遭遇企业违法限制其权利的情况,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拨打12333(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社工介绍道。此外员工需要保留好据材料,如员工守则、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值班记录(打卡记录)等,以便后续举证使用。(文中陈女士为化名)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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