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暖网>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时间:2022-08-03 22:23:07 作者:作者:卑流如 浏览7860次

2020宅基地确权政策最新解读

随着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以来,现在农村的耕地和自建房也变得越来越值钱,一方面让农民朋友明确了土地的归属权,而且农村承包土地可以再延长三十年,这样就不用担心农村房屋是否会被集体收回,那么2020宅基地确权政策是怎样的呢?接下来一起了解下吧!

1、房屋所有人已经进城落户

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与承包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入城镇,但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正当享有的。而且,其原来合法获取的宅基地也予以确权登记。

2、两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

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条件,不过现在的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农村的房屋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另外一种是符合分户条件但并未分户,却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房子可在补办相关手续后确权。

3、两种宅基地面积超标情况允许确权

宅基地面积超标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比较普遍,不过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已经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之后没有扩大的,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另外,农村建房占用宅基地面积超标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处理予以确权登记。

4、两处宅基地使用面积没有超过标准的予以确权

以前农村的宅基地资源是比较紧缺的,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村民为了解决子女的居住问题,就会另外申请宅基地建房,只要两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就可以按照实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至此,关于2020宅基地确权政策最新解读的详情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果大家想要在农村进行土地确权,就要符合国家的土地的管理法。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

10月30日,北京市农业农村部发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可申请宅基地:

(1)、本户内有两个(含)以上子女,除一名和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外,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且现有宅基地按照所在区固定用地标准无法分户扩建的;

(2)、因地质灾害搬迁、新村建设等按照统一规划批准使用宅基地的;

(3)、经村委会同意,确因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等原因申请村内异地搬迁的;

(4)、国家工程等公益性建设占用原宅基地未进行住房安置的;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村民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当持有下列材料以户为单位想村委会提出申请:

a: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b:《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c:《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2)村委会审核

a:村委会接到村民申请后,要及时核实情况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

b:审议通过后,要及时将申请宅基地村民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人数、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情况在本村张榜公示,征询本村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c:张榜公示期间,村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或修改宅基地分配方案,对修改后的分配方案需再次予以公示;村民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应当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d:村委会要及时将签署意见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送所在乡镇政府。

(3)乡镇政府审批

a:乡镇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等。

b:根据到场核实情况并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附件3)中签署意见。审批表至少一式两份,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c: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附件4)并加盖骑缝章;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农村宅基地和建房不予批准通知书》(附件5)并加盖骑缝章。由村委会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后,及时将审批文书发放给村民,审批文书存根由乡镇政府留存。

d:批准用地后,乡镇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到现场实地钉桩放线,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新建房屋的位置和基底高度。

(1)村民申请

持下列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a: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权属证书)或村委会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

b: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c:《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d:《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e:选定的通用标准图集中相应户型图或满足基本质量标准且具有基本结构设计的施工图;

f: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2)村委会审核

a: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要及时入户核实情况并召开村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其中,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不一致的,由村委会会议形成是否同意其建房的决议并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相应位置注明。

b:审议通过后,要及时将申请建房村民的家庭成员人数、建房位置、宅基地和房屋占地面积及建设方案等情况在本村张榜公示,征询本村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c:张榜公示期间,村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或修改建房方案,对修改后的建房方案需再次予以公示;村民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应当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d:村委会要及时将签署意见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送所在乡镇政府。

(3)乡镇政府审批

a:乡镇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现有宅基地及房屋情况、是否征询四邻意见等,现场确定建房位置和基底高度。

b:根据到场核实情况并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审批表至少一式两份,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c: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附件6)并加盖骑缝章;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农村宅基地和建房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加盖骑缝章。由村委会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后,及时将审批文书发放给村民,审批文书存根由乡镇政府留存。

(4)乡镇政府验收

a:村民经批准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要组织村委会、村民、设计、施工等各方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实地检查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基底高度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和规划要求建设房屋等情况。

b:依据验收情况,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附件7)。验收意见表至少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发放给村民,另外两份分别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存档。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向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确权”完美收官2021年起,不用争了,农村房子全部按新规处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们国家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在45%左右,并且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又缩小了2%左右。而在2000年时,我们国家的城镇化率只有36.2%,可以看出,在过去20多年里,不仅仅是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还有很多人们落户到了城市,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但是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中工作生活,也就造成了农村大量宅基地荒废无人居住,甚至在一些人口流失严重的农村,更是出现了“十室九空”的现象,这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

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和土地利用率和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2013年高层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因此,从2013年开始,农村就开始了土地确权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其实就是给农村的宅基地和土地颁证,就是一种证明,类似于房产证的东西。有了证明之后,农民就可以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国家在慢慢集中农村闲置的土地入市,这些土地产生收益其实还都是归农民所有,农民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确权的土地面积来分得以及应得的收益。另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农村存在宅基地分配不均和宅基地存在争议的问题,而通过土地确实工作,就可以一次性解决这些问题。以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办有产权证,就可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农村土地确权对农民是非常有益的事情

在2020年5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不仅明确指出了一系列关于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确权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还明确指出要加快确权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但是由于2020年以来很多地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都受到了影响,导致了现在不少农村的土地还没有进行确权。从2013年到2021年,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已经进入了第9个年头,虽然现在确权工作还没有彻底完成,但是基本上工作进度也已经接近了尾声。因此,针对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大概率会在未来一两年完美收官结束。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完成,农村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台阶。最近这些年,农村的发展是越来越好了。不仅是农民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好,而且农村的基础建设也越来越现代化。现在农村基本上都通了公路、快递、和宽带,不少农村现在也都通了自来水,垃圾也都开始集中处理。因此现在大部分农村不仅基础建设越来越好,环境也越来越好。

在经济方面,现在国家出台了各种惠农政策来鼓励农村的发展,现在在政策的扶持下,很多在城市的年轻人都返回农村创业工作生活。反观城市,虽然现在城市也是越来越好,但是现在城市中的生活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仅仅是一套房子就可以难倒大部分人。因此,随着农村慢慢发展起来,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留在农村发展生活,也会有不少在城市中工作的年轻人返回农村。在这里,对于户口还在农村的人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对于已经路过城镇的人,他们已经失去了已经在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他们现在回到农村还可以居住在自己父母的房子里,但是以后父母去世了之后,城镇子女能够继承父母的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吗?

对于这个问题已经争议了很多年,现在对于这个问题不需要再争论了。根据2021年最新实施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房子属于私人财产,不管是城镇子女还是农村子女都有权利继承,城镇子女在继承了父母农村老家的房子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城镇子女就继承了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的规定显示,城镇户口的子女在继承了父母农村老家的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一样可以依法给宅基地和房子办理产权登记,依法享受相应的权益。

当然,根据“地方一体”的原则,以后只有确权过的房子才能继承给子女,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规定,以下4类房子就不进行确权:

1、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子;2、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宅基地建设的房子;3、违反了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的房子;4、小产权房,也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

最后,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完美收官,以后农村的房子、宅基地和土地管理也会越来越规范,这不仅有利于农村的管理和发展,对于农民来说也是非常好的消息,以后大家的房子和土地也都有了产权证,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随着农村大量土地的集中入市,在土地确权之后,农民们也可以享受到集体土地所带来的收益。另外,宅基地和房子的确权,这也为以后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特别是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提供了依据。

阅读全文
相关问答
栏目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