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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强拆村民老房子报警有用吗

时间:2022-07-26 15:33:28 作者:作者:练华晖 浏览17005次

遭遇非法强拆,报警有用吗记住属于你的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违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呢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尤其是强拆的违法行为和相关强拆人员通过公安机关调查介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会有人问,拒不出镜怎么办?中师告诉您,只要您的报警记录保存好,日后可以向其申请行政机关不作为举报或提起诉讼,也是对强拆维权的证据之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住属于你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但是非法强拆中,违法人员逼迫被拆迁人搬走,甚至在晚上私闯住宅,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对房屋进行强拆,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为借口错误拘捕当事人,就严重侵犯了人身自由权。

2、财产权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未经所有人允许,不受任何权力以及任何形式的侵害。

首先被拆房屋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尤其是补偿数额不合理的的拆迁行为导致后期的违法强拆就是严重侵犯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

3、劳动保障权

不签安置补偿协议就开除你的公职,很多身为公职人员也遭遇过拆迁,不合理的补偿也难以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一些地方政府滥用《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劳动法》等规章对公职人员侵犯劳动保障权。

4、知情权

拆迁必须进行公告,但是很多地区在拆迁时只对补偿数额进行公告,但是依据的补偿标准、评估情况、法律程序等等拒不公告,严重侵犯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

5、公平交易权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拆迁许可证时没有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这是强制拆迁源头的不公平,也是最大的不公平。在拆迁评估程序上,很多地方的被拆迁户对被评估机构没有选择权。评估过程的不公开及评估黑洞,都导致了房屋安置和补偿的不合理。中师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拆迁律师告诉你,遭遇违法强拆报警真的有用

拆迁律师告诉你,遭遇违法强拆报警真的有用!

一些咨询的人会问小编,违法强拆我的房子怎么办?小编都会回复最重要的是保证自身安全,然后报警,拍照录像等。这时,几乎所有咨询的人都会说,报警根本没用,警察和政府是一体,怎么会管!还有人说警察就在现场,报警有什么用!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遭遇违法强拆报警到底有没有用!

接到报警出警是人民警察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所以,人民警察接到报警,具有及时出警的义务。

遭遇违法强拆报警的目的

很多被征收人认为报警后,警察出警应该阻止违法强拆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根据目前现状是达不到这种效果的。那为何小编仍坚持让大家报警呢?其实报警是保存证据的一个过程,当违法强拆来袭,房屋被拆已经是改变不了的事实,那如何能最大的弥补自己的损失呢?那就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起诉至人民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但这个过程需要证据支持。上面小编说的拍照、录像都是收集证据的一个过程,报警也是,报警后大家一定要把报警记录保存好,无论是之后的强拆维权还是追究不出警的责任都是至关重要的。

报警后不出警如何维权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也可设立110接诉台,直接负责接受和处理投诉。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当被征收人遇到报警不出警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举报。

维权建议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有这样的想法:“警察和征收方都是串通一气的,报警也没有用,说不定警察还反过来打压我们,还是不报警了。”

小编在此明确地告诉大家,这种想法并不可取。这是因为,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但是否报警、警方是否作为对我们后期维权却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换句话说,报警是在为我们后面的维权铺路。一来,警方的出警记录是认定强拆主体、时间的重要依据。二来即使警察不出警,我们后期也能起诉其不作为。

因此,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将现场交给警察处理,并保留好报警的电话记录。

农村房屋强拆报警不管用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法律维权依据你知道

农村房屋在拆迁中遭遇强拆的几率要大的多,一旦房屋被下达强拆决定书,或房屋被违法强拆,农民朋友可能会想到报警求助,但大多数情况下出于某种原因公安机关并不会对强拆行为制止或难以保护你的个人财产,对于这种情况,很多被拆迁人也就会自认吃亏,然而事实来讲,遭遇强拆即使报警不产生作用,我们也可以对不作为的公安机关作出相关维权,对于此类问题,中师为您总结了遭遇强拆的的应对办法和强拆时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法律维权的依据供您参考!

一、遭遇强拆怎么办?

以下主要应对方法为违法强拆时的应对方法。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二、被强拆时公安机关不作为法律维权依据?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1、《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3、《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4、《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5、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房屋被强拆的应对办法和公安机关不作为法律维权依据,一旦遭遇此事更需要被拆迁人准备好相关证据交给律师,由律师代您维权,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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