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0-03-11 12:52:21出处:法律咨询阅读(124)
继承转移过程
一是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被继承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地产证的过户手续,一人应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出口商品房应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动产继承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提交的材料有: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需要产权证或房屋的其他证明;
3.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他文件;
4、办理财产权属证书转移手续需要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
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公证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暂时不予接受,因为其真实性无法确认)。
三、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继承权或遗嘱公证文件、接受遗赠公证文件(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四、遗赠与法定继承不同,遗嘱继承不同,需要纳税。
扩展数据
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
首先,只有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继承。这是继承的第一个条件。
一些财产所有人为了避免将来因财产纠纷而产生纠纷,在继承人去世前将财产权交给他,例如将财产权分配给他的一个或所有子女。这也是一个法律行为,但它不是继承,因为继承尚未开始在这一刻,但他去世前的礼物行为。
2.遗产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依法可以成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如果死者立了遗嘱,将财产转让给合法继承人以外的人,或将其捐赠给国家或集体,这也是死者处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是死者生前拥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些财产是共有的,比如夫妻共有的财产。当一方死亡时,并非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
此时,应先分割财产以分割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非另有约定,一般应分割财产份额的一半),然后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份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有遗留支持协议,按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遗嘱或者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来源:百度百科-产权转让
一、财产转移程序的继承程序
1.去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2.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
二.遗产公证所需信息
死者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继承财产所有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有一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财产只转让给其中一个,则需要另一个人的书。
祖同意了,表示放弃房地产的继承权。
4.死者生前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了2%。
三.转让登记所需的信息
1.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表;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