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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有两年的限制吗

时间:2020-03-11 12:49:08出处:法律咨询阅读(149)

财产继承有两年的限制吗

案例:

老张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婚后分居,与父母住在同一个城市。老张和他的妻子在他从第二所大学毕业去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时相继去世。第二个孩子匆匆赶回去看望并离开了。兄弟俩都没有提到遗产问题,比如建筑。第二个孩子离开后,老大把父母留下的房子转让给他自己的名字。五年后,当第二个孩子回家时,他提出了和哥哥一起继承父母的房子的问题。我的弟媳和哥哥不同意:“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5年多了,我的哥哥声称继承权已经超过了法定时效,房子已经登记在我的名下。”请问,我哥哥对吗?我哥哥还能继承这栋建筑吗?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明放弃。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父母去世后,第二个孩子没有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这应该被视为接受遗产。这样,父母的遗产就成为法定第一顺序中长子和次子的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父母的房屋遗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并视为已有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被继承人转让给哥哥名下的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哥哥的财产,而应认定为代表共有人登记的产权证。共有人的财产分割和共有财产的分割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不适用于保护物权,尤其是不动产。因此,哥哥的上述理由不能成立,弟弟有权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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