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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伤死亡赔多少钱,富士康工伤死亡赔多少钱一个月

时间:2023-02-06 22:30:03 作者:作者:宇红豆 浏览1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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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26955元×20倍=539100元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二、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月工资为标准,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儿童支付至18岁,60岁以上亲属一般支付至死亡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富士康跳楼死亡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富士康工厂跳楼死亡的员工获得赔偿金额的数目是不一定的。也可能无赔偿金,只有体恤金。

首先,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自杀身亡不属于工伤死亡,其亲属当然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获得相关赔偿。用人单位按照非工伤死亡事件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不存在任何过错的,用人单位并没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需要承担,只需按照单位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发放抚恤金即可。

三、如果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存在一定的过错,就应当依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进行赔偿,该种赔偿要依照过错程度的大小来确定单位的赔偿份额,具体个案各不相同。除了在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中能够找到法律依据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也有相关规定:

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但要证明单位对员工的自杀存在过错,举证难度显然较大。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自杀员工家属如果要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需要进行大量的取证工作,而且依法能够判决的赔偿金额一般也不会太大,个案之间差异也会较大。

富士康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人在厂里死亡应该赔多少

一、工人在厂里死亡应该赔多少

1、工人在厂里死亡的赔偿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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