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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仲裁流程,工亡劳动仲裁程序

时间:2023-03-24 16:25:02 作者:作者:独恨真 浏览91次

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死亡仲裁流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亡劳动仲裁程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暖法网(www.falvzx.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工亡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工伤认定 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 工伤死亡 后,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劳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 代理 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工伤仲裁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几个问题吧,有点儿含糊。

工伤走工伤流程。

如果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就要首先确定劳动关系再走工伤,流程是先去劳动仲裁,确定了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流程。如果题主问的是仲裁流程,一般看当地仲裁部门的排期,如果仲裁多久会比较久,可以申请加急什么的,进度真不一定。如果是农民工身份,可能更快更好办理些。

工伤流程:

1、工伤备案,一般15天内工伤科备案,如果是重伤7天内,死亡三天内。

2、工伤认定,30天内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时间比较长,需要根据工伤人员病情恢复情况。官方是工伤职工出院伤情稳定后,向工伤科申请。这里补充,如果是骨折住院一类,分有无钢钉。有钢钉不在关节处,一般伤势稳定,出院半年可申请。有钢钉且在关节处,需要低1年后,病情稳定才可申请。

这里就是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等级不同,住院报销,待遇划拨都不一样。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条例》。

4、工伤待遇划拨。等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去窗口申请办理工伤待遇划拨,以上的各种申请其实就是按照工伤流程准备各类表格、材料。

后就是工伤待遇到账了。

工伤死亡理赔流程

1.首先应确认 工伤死亡赔偿 的法定数额,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双方不能就死亡赔偿达成一致,可 申请工伤认定 ,然后通过 劳动仲裁程序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赔偿的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 》,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工伤死亡待遇劳动仲裁是怎样的

下面是我们为你准备的工伤死亡 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本 申请人:张三,男,年月日生, 居民身份证 号码,汉族,住某区某路,系死者李四之子。联系电话12345。 被申请人:常州市a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某路某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二麻子 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死者李四工伤死亡的各项赔偿费用: 丧葬补助金 21816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82180元,合计403996元; 2、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某年某月某日,死者李四在工作期间坠楼死亡。某年某月某日,被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为工伤 (常人社工认字[2011]第某号)。被申请人为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 综上所述,死者李四 因工伤死亡 ,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 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死者丧葬补助金为3636×6=21816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9109×20=382180元,合计403996元。 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常州市某区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工伤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工伤纠纷,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工伤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工伤纠纷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3、仲裁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4、仲裁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5、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7、审查立案: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8、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9、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10、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11、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13、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是工伤纠纷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与工伤纠纷有利害关系的;(3)与工伤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死亡赔偿由谁付?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申请

一、工伤死亡赔偿由谁付?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申请?

劳动者工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亡期间的赔偿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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