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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车司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养车司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3-24 13:10:02 作者:作者:邝中震 浏览73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养车司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以及养车司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分析】:(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总之,不是所有的因公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都是一样的,而且以上的赔偿标准应该建立在意外事故被确定为了工伤事故的基础上。在职工已经去世了的情况下,其家属应该和用人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工伤认定这件事,双方都应该理智冷静的对待。

【法律依据】:《因工死亡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规定: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的,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赔偿标准及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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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出车在外地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应该怎样赔偿。算工伤吗。有法律依据吗?

司机出车在外休息时间死在车上,死因不明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确定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身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依法享受各种补偿和待遇。

如果职工发病时间不是职工的工作时间,发病地点是在单位宿舍,发病地点也不是工作岗位,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亡”的第一个前提条件便是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就要求员工发病时必须是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疾病,便不应视同工亡。

同样,如果员工是在请假或休假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也不应该认定为工亡。但是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外勤,或受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完成特定事项,突发疾病死亡的,也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

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当我们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工伤的话,经过工伤鉴定后我们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一种情形是交通事故受伤,另一种情况又是工伤,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到底有没有标准,能不能同时获得双重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是是什么,下面的我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 商 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③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④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⑤工伤保险相对民事损害赔偿来说,有以下特殊的优点:

a?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而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

b?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⑥发生工伤事故:

a?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b?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理解可参照《保险法》上对人身伤害赔偿的处理。《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 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劳动保险经费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待遇费用的总称。在中国,企业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全部费用由企业和国家负担。支付的渠道有三个:

①从企业工资基金中支付,其中有病假、伤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等。

②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其中有职工医疗费、职工家属医疗补助费以及职工工伤住院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③从企业营业外支出支付,即从企业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中支付,其中有退休金、退职金、因工伤残护理费、因工残废补助费、长期病假救济费、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等。

以上各项费用的支出,除营业外支出的部分不计入成本外,其他都计入成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费用,从本单位的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中开支。公费医疗费用,由国家专门拨款给公费医疗管理机关统一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重赔偿的标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造成的工伤就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如果是第三方造成的,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2019

工伤导致死亡的赔偿有多少?衡量标准呢?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货车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向雇主索赔。

一、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详见《解释》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

二、主要赔偿项目包括:

1、丧葬费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被抚养人系城镇、农村户口确定,具体为

司机父亲: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9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司机女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6年(计算至成年)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即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0年

三、司机亲属处理善后事宜支出的交通、误工等零星费用(通常为几千元)

四、由于货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对方也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雇主在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对未赔偿部分予以赔偿。当然,雇主可能主张,司机存在过错,请求适当减少赔偿金额。雇主的这一主张,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雇主肯定应当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补充:

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只要能够证明从2010年6月事故发生之后,司机家属向雇主要求过赔偿,并且向雇主提出赔偿要求的时间至起诉时的时间未超过一年,就未超过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只要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则从主张之时起,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公司该赔偿多少钱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的,公司应赔偿多少工伤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员工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工伤,公司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如果属于工伤,且缴纳了社保的,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向死者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如果属于工伤,但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才应由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31195元。据此,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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