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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工伤死亡待遇怎么办,外地出差死亡后算不算工伤

时间:2023-03-24 04:45:03 作者:作者:竹子 浏览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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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外地人在成都工伤死亡赔偿是多少

一次性工亡补助大概是60万,需要看死者的家属和生前的待遇等基本数据才能知道确切的数字。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在外地退休的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取?

领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以下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早年在外地买了几年社保,后来不幸在家因工伤死亡,这钱怎么要回?

早年在外地买了几年社保了,后来不信在家因工伤死亡了,这种钱就可以去办理拿回来的呀,去社保局可以拿回来的,拿你的这个人的死亡证明去

工伤赔偿流程怎么办理

工伤赔偿流程怎么办理

工伤赔偿流程怎么办理,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并被确认为工伤以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工伤赔偿流程怎么办理?

工伤赔偿流程怎么办理1

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工伤赔偿流程怎么办理2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有哪些步骤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6、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要想获得工伤赔,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赔偿流程怎么办理3

一、怎么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买了社保是异地的后来却在所在地死亡怎么算

法律分析:在缴纳社保后发生死亡是不予赔偿,但是缴纳的有养老保险的由养老保险的,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因工死亡的,如果且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异地非全日制工伤死亡怎么办,在职职工在职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怎么办

职工因非工伤在职死亡,一般发给丧葬补助、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下面,关于职工非工伤在职死亡的知识内容。 依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 离退休人员 )因病或 非因工负伤 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 抚恤金标准 :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 已参加 社会养老保险 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 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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