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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回家24小时内死亡,下班后24小时死亡算工伤

时间:2023-02-18 09:30:04 作者:作者:绪贞婉 浏览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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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工伤发生24小时后才死亡的,怎么上报,企业有何责任

1、过了24小时上报,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下班回家后过了24小时死亡的可以索赔吗

1、下班回家后过了24小时死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死亡的相关待遇的。

2、《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工伤事故发生后,有没有24小时之内或之外赔偿标准不统一的说法

没有。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们应当尽快申请工亡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下班24小时内因自身原因突发死亡算不算工伤

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关于工伤死亡的问题,单位公派出差回来后24小时之内死亡是否可以界定为因公死亡?有没有相关规定?

你好,我是劳动法律师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假如出差期间生病死亡或者生病抢救后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从你描述上看貌似不符合该类情形。因此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关于工厂职工在下班后24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的赔偿问题,下班的路上突发脑出血,算工伤吗?

工厂职工在下班后24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的应该不算工伤问题,只能按一般死亡进行抚恤金的领取和补偿,下班的路上突发脑淤血,这个是算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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