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债务不满的对策
时间:2022-05-26 10:19:22 作者: 浏览0次
三、对于不能区分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处理
因为丈夫和妻子住在一起,有时很难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从我国法律的法理出发,将此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将其划分为连带债务。双方对偿还这笔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如果男女中的一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并非真正用于共同生活,我们可以就债务问题单独起诉,并请求法院重新确定或判断债务的性质及其所承担的债务。总之,对于离婚时无法清偿债务的问题,我们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考虑出发,在维护原夫妻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债务。只有这样,不能清偿债务的离婚当事人才能在离婚过程中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消除旨在逃避债务的行为,同时有效保护法院判决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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