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出租公房的条件
时间:2022-07-04 09:28:08 作者: 浏览0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可以出租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
1.婚前一方出租的公房,且婚姻持续5年以上;
2.离婚时,一方婚前租房的,双方均为本单位员工;
3、一方的婚前贷款投资建设公房出租权,已婚夫妇偿还贷款;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公有住房租赁权;
(五)婚前一方出租的公房,婚后因出租房屋被拆除而取得房屋租赁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共同投资建设或共同购买一套住房;
7、一方将本单位的房屋承租人,退还给本单位或另一方的单位,另一方的单位交换房屋;
8.双方婚前租房,婚后换房;
9、其他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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