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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纠纷

时间:2020-03-18 11:23:45出处:法律咨询阅读(123)

涉外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纠纷

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解决的关键在于哪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因为中外法律有很大的差异。然而,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的规定:“父母和子女的个人和财产关系应受共同惯常居住地的法律管辖。如果没有共同的惯常居住地,应适用一方惯常居住地的法律或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国籍国的法律。”

具体而言,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监护权,规定“监护权应受与受抚养人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管辖”与受抚养人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应适用于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丈夫和妻子的抚养以及有抚养关系的其他人的抚养。“受抚养人和受抚养人的国籍和居住地,以及赡养受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可以被视为与受抚养人关系最密切。

然而,在实践中,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国外,他们通常由外国人抚养,如果在中国情况相反,他们通常由在中国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抚养。

涉外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参照中国婚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赡养费不仅仅指生活费用。解释《婚姻法》 (1)第21条明确规定“赡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如果有固定收入,维修费一般可以按月收入总额的20%-30%的比例支付。如果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应依法支付,尽管在这种情况下会有地区和经济差异。

1、子女抚养费金额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2)妇女的实际需求;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母亲可分为:

(1)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赡养费的金额一般可以是每月总收入的20%-30%。对承担抚养两个以上子女责任的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

(2)如无固定收入,赡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平均年收入确定,参见(1)。(3)有特殊情况,如儿童长期患重大疾病,或残疾儿童,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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