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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敲诈勒索,以报案为由敲诈勒索

时间:2022-11-19 23:40:02 作者:作者:大博雅 浏览143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疫情敲诈勒索,以及以报案为由敲诈勒索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警方破获一起涉疫敲诈勒索案,案件的具体详情是怎样的?

上海警方破获一起涉疫敲诈勒索案,保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为上海防疫贡献了自己的力量。2022年4月30日,某地区警方接到了一例报案,一名男子在医院方舱中工作了三天,就用工作强度高,住宿条件不好的理由,来挑唆自己的同事集体罢工。这名男子甚至以跳楼为威胁,来不断的让劳务公司妥协,解除自己的劳务活动,并且要求劳务公司需要赔付每一个人3万余元。

民警在调查这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在外区某方舱医院,也采取了相同的手段来逼迫劳务公司获得索赔。犯罪分子以类似的手段,获取了4万余元的金钱,大大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威风,也让犯罪分子的行径更加恶劣。这名男子一开始进入方舱医院工作的目的就不单纯,纯粹的是想要通过敲诈勒索来获取金钱,严重的损害了人民的权益,影响了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这名男子挑唆自己的同伙,让自己的同伙专挑方舱医院这类工作岗位进行应聘,在入仓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如何去让事件扩大,并迫使劳务公司进行赔偿。这名男子及同伙在2022年4月24日开始进入方舱医院,在里面仅仅工作三天,就在方舱里无事生非,不断的起哄闹事,威胁劳务公司支付相应的赔款,甚至采用极端的手段去迫使劳务公司赔偿,这等恶劣的行径令人发指。

目前犯罪嫌疑人一共8人,已经被警方控制,将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其中相关的人员会受到处罚。上海疫情在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仍然有不法分子不断的煽动民众的情绪,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破坏整个社会的安定,绝对不能够姑息这类事件的发生。上海方面也表示将会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会努力维护社会秩序。

利用疫情诈骗的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利用疫情实施诈骗行为,骗取他人钱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以诈骗处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友称上海一跑腿小哥接单后拖延送货并勒索,美团是如何回应这件事的?

5月13日晚,上海普陀区一名网友根据新浪微博发贴称,当天其根据美团跑腿向虹口区一快递点送秘密文件邮递,但跑腿小哥接单子收件后以多种原因推迟。派送请求超时后,跑腿小哥积极撤销合作,却不将物件送返,反倒“危害、敲诈勒索”。

5月14日早上,美团有关工作员告知记者,该企业已经核查这事详细情况。前述网友全新新浪微博动态性称,美团层面已经沟通了自身,但事儿并未彻底处理,其不愿惹恼另一方心态。前述网友发贴称,自身住在普陀区,为了更好地将“申请办理家人诊疗签证办理、自身语言学校签证办理所需文档及其为家人提前准备的药品”寄回家,其经历艰难总算寻找一家没有在监管区域内的快递点。该快递点坐落于虹口区,规定前述网友自身想办法将物件送到快递点。

“(5月13日)在下午3时,我是了闪送,抬价都没有叫到。在下午5时,我是美团跑腿,半小时叫到了,28元,没有抬价。”该网友称,当日在下午6时,一名跑腿小哥“骑着电驴下载在小区门口等待”,另一方按步骤将物件消毒杀菌、照相提交服务平台,但一个多小时后,物件依然没有送至,服务平台表明请求超时。

该网友称,此后其和跑腿小哥多次沟通交流,另一方以“新冠疫情期内要兜圈子”“蓄电池车没电了”等原因推迟。因担忧错过了厢货车送货,那天晚上8时,该网友再度打电话给另一方。“对方谩骂了我,并跟我说,‘是不是你没出社会发展,这一点规定都不明白?再催物品让你撕了’。”该网友称,半小时后,跑腿小哥积极撤销合作,但却不将物件送返。

其发表的微信聊天截图表明,那天晚上8时30分上下,疑是跑腿小哥称,“尽管没有送以往,但送过去也是要收费的,不太可能免费送,能懂就懂”;“幸亏是碰到我……你需要碰到其他跑腿,难不成这时候物品都给你撕了”;“送毫无疑问会给你们送,但一定也是要收费的”;“别给我整这出儿(完全免费送到),那就是不太可能的,那就是童话里的全球,看得懂”;“你需要记牢,每个人要吃晚饭的”。

该网友觉得自己遭受了一起“新冠疫情中的敲诈勒索”。5月14日早上,磅礴新闻联系美团方证实这事真假。有关工作员回复称,已关注到了相关微博,已经核查详细情况。对于此事,以上网友14日零晨公布新浪微博称,美团方已经沟通了自身,“但事儿都还没彻底处理”。“分享挺多了,求转发并不是我的原意……不(想)太过把事儿闹大,对焦到某些人,惹恼另一方的心态……我还指望解决困难。”该网友表明。

沪警方破获一起涉疫敲诈勒索案,涉案人究竟都做了什么?

涉案人威胁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巨额隔离费。

在上海警方抓获这些人之前,他们就因为在其他地区通过如此手段获得过利益,尝到了甜头,属于惯犯,这次在上海他们企图利用同样的方式方法,威胁劳务派遣公司,趁着疫情期间,大捞一笔横财,一边利用工作之便,在方舱内随意起哄,扰乱正常的防疫工作秩序,用意是利用民众舆论,以及公司方面希望能够息事宁人的心态,增加其索要赔偿筹码。

另一方面则扬言自己要跳楼,自杀威胁派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赔款,在他们看来一旦危机到生命,公司为了保全名声,一定会有所妥协,在多方施压情况下,这一次也会如愿获得赔偿款。只是他们没有想到该公司并没有纵容其行为,而是依法报警,利用法律的力量来保护自己。

对于几个犯罪嫌疑人在这个案件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可以认定这是一起涉及疫情的敲诈勒索案,这些人假借疫情工作名义,利用威胁恐吓等方法,企图非法获取劳务派遣公司赔偿,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具体敲诈的金额与情节严重程度,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要承担至少三年的牢狱生活,并且还需支付一定金额的罚金。对于之前的非法所得,也需要依法还给当事人。

目前上海正面临防疫攻坚战,需要全市人民同心协力共同抗疫,这些借着疫情大发横财的人,没有一丝爱国之心,甚至连最基本的做人准则都没有了,这样的人,应该要依法严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这些旁门左道骗取的财物,总有一天是要还回去的,也许现在因为某些原因,空不出手来处理,但笔者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些人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三门峡最近防疫政策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证全市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政策通告如下:

一、严格报备登记

1.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回,确需返回的,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返程时,请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动态和病例的相关信息,近期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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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重点人员管理

1.在入境地完成集中隔离的境外返回人员和其他陆地口岸经第三地进入本市人员,要严格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相应核酸检测措施。

2.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返)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相应核酸检测措施。

3.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旅居史来(返)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7天居家隔离及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措施。

4.非上述情形的省外来(返)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措施。

5.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但尚未调整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市中,管控区域的来(返)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即进行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相应核酸检测措施;非管控区域的来(返)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措施。

6.上述人员入市后,须就近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等临时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原地等候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离开,之后分类实施管控措施。

三、严格重点公共场所管理

1.所有宾馆(酒店)、民宿或带有住宿功能的场所必须严格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场所码,查验市域外来(返)市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2.全市商场超市、餐饮机构、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科学规范佩戴医用口罩等措施。密闭公共场所设置流动监督员,监督、劝导人员科学规范佩戴医用口罩。

3.全市各旅游景区、影剧院等公共场馆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4.各单位(场所)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做到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应急预案、有应急处置场所;落实好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

四、严控人员流动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非必要不跨县域流动,尤其不要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以及有本土疫情发生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市。确需跨市流动的,要向社区(村)、单位报备。

五、严格人员聚集管理

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必须举办的,能线上不线下。必须线下的,要严格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市民减少家庭聚会,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农村地区集市限流,减少人员非必要聚集活动。

六、严格物品管理

市民接触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品、邮件、快递、食品时要了解货物来源,做好防护,控制风险,确保安全。对不能确定无风险的物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接触时对内外包装及内置物品进行消毒。

七、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

严格落实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严格落实职工差旅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加强日常清洁消毒,一旦发现异常状况,立即向属地指挥部报告。

八、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景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科学规范佩戴医用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2.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做好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

十、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将依法严厉查处以下20种行为。

1.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的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2.违反隔离管理规定,拒绝隔离医学观察(居家或集中)和健康监测,隔离(监测)期未满擅自脱离管理的;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时,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按要求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及查验健康信息,强行进入的;

4.经过疫情防控服务站,拒不配合查验工作,强行通过的;

5.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其他因疫情防控工作在管范围内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

6.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7.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就医,经劝阻提醒无效的;

8.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故意伤害或采取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防疫工作人员的;

9.在网络或其他公众场合编造、散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

10.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检验检疫、疫苗接种等证明文件,或使用伪造、变造、冒用他人的核酸检测、消毒、检验检疫、疫苗接种等证明文件的;

11.利用交通工具偷运、藏匿风险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

12.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

13.疫情防控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14.单位企业或个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的流调、核酸检测采样、消毒等工作的;

15.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及其他涉疫产品的;

16.药店、网上售药平台不按防疫规定售卖止咳药、退热药、抗病毒药和抗菌药的;

17.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懈怠,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

18.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随意丢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弃物的;

19.假借疫情防控、救治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医务人员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20.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对有涉嫌上述行为的个人、企业或单位,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政、交通运输、文广体旅、网信等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违反防疫措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场合、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期间,有人故意污蔑你,该怎么办?

报警啊

行为人在疫情期间故意造谣的,应这样处理:在疫情期间故意造谣,情节严重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防控疫情期间造谣怎么处理?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一)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

(二)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第四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以上关于疫情敲诈勒索和以报案为由敲诈勒索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怎么样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可以来严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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