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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诈骗行为,哪些属于诈骗行为类型

时间:2022-11-19 07:30:04 作者:作者:东郭痴凝 浏览145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哪些属于诈骗行为,以及哪些属于诈骗行为类型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属于诈骗行为

诈骗行为,从形式上包含两种:一种是虚构的事实,第二种是掩盖事实的真相;从实质上则是指使受害人陷入了错误认识的行为。

简单的来说,在实际情况中,行为人让受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无论是掩盖或者是虚构过去的事实真相,还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事实,只要出现上述内容的,就属于一种欺骗行为。

一般情况下,欺骗行为的方式、手段是没有限制,既可以通过语言欺骗,也可以是动作欺骗的形式;欺骗行为的本身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不作为主要指行为人告诉某种事实的义务,但实际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得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或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属于欺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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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指的是什么行为

诈骗指的行为如下: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4、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怎样算诈骗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

【法律分析】

满足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等四个方面方可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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