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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建筑纠纷怎么解决

时间:2022-07-22 15:20:31 作者:作者:以添智 浏览19651次

在宅基地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矛盾,尤其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争议。遇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争议时,我们该如何解决矛盾呢?首先我们要了解处理宅基地纠纷的五个原则。

 

 

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一、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二、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四、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五、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了解了以上五点原则之后,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发生矛盾的两方之间,首先第一步的解决方案就是协商,两方谈妥,就可以约定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就需要到乡里或县里的人民政府去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遇到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需要到人民政府解决,如果人民政府给出的处理方案双方无法接受,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政府处理不成的,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定解决。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一种情况:如果认定宅基地的建设是违法建筑的话,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

 

 

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了解的是:如果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纠纷的话,必须要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在这一层面上处理不了,才能采取司法解决,否则起诉无效。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处理这场纠纷。

在此,京平律师提醒您,在遇到类似土地纠纷的时候,应当尽早向律师进行专业的咨询,在了解前提的情况下,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步一步按顺序进行解决,根据律师给出的专业意见,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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