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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既遂,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标准的认定

时间:2022-11-20 02:00:03 作者:作者:锐运馨 浏览115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敲诈勒索罪既遂,以及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标准的认定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犯了敲诈勒索罪既遂怎么处罚?

犯了敲诈勒索罪既遂的,应按下列标准处罚:

1、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索要财物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一般应对被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既遂是怎么判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认定是怎么样的?

敲诈勒索罪 的既遂认定是怎么样的?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敲诈勒索罪既遂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 的犯罪事实增加 刑罚 量,确定基准刑。相信经过上文的讲解,大家已经清楚实践中是怎么对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与未遂进行认定的吧。 敲诈勒索罪既遂未遂认定 在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与未遂的问题上,无论是在法学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敲诈勒索罪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和人 身权利两种客体,一旦实施了行为就构成了对人身权利的侵害,即使没有强索到公私财物也构成本罪的既遂,本罪没有未遂。另一种观点认为,敲诈勒索罪属于刑法 上的结果犯,它要求行为人不仅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而且必须产生特定的危害结果,这样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威胁而产生 恐惧,没有交出行为人勒索要求的财物,这样也就没有产生特定的危害结果,这就属于 犯罪未遂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我们从类罪来看, 侵犯财产罪 应当属于结果 犯,其危害结果主要在于直接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因此要判断这类犯罪的既遂与未遂一般都要以公私财产所有权是否实际遭到侵犯作为标准。通常的情况下,敲诈 勒索罪的完成形态属于结果犯,它的既遂与未遂均以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使用了恐吓、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 的,这为既遂。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恐吓而产生恐惧或者虽然产生了恐惧,但是没有交出财物的,均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但是有以下三种情况我们应当区别对待: (一)如果被害人在受到行为人的威胁和恐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并且在司法机关的授意下前往行为人指定处与其进行交款的,行为人在 前去取款的时候被当场抓获的,无论其是否实际掌握财物均视为犯罪未遂,因为财物实际一直掌握在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掌控之下,行为人控制财物只是一种假象。 行为人如果没有被当场抓获的,而是取得财物之后突然逃跑,公安机关之后才抓获的则构成犯罪既遂,因为只有行为人对财物处于实际的掌控。 (二)并非所有的敲诈勒索行为人没有取得财物的情形都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在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时候,被害人当面拒绝了交付财物而使得行为人把要挟的内容付诸实践,或者对 被害人实施暴力并强行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或者进行故意杀人或者 故意伤害 的,分别应当以 抢劫罪 和 数罪并罚 来处罚。 (三)如果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产生了 情节严重的后果,即构成了结果加重犯,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产都应当以犯罪既遂来处罚。笔者却不以为然,犯罪既遂又不是认定 “情节严重”的前提,如果不承认“情节严重”情形下的犯罪未遂就不能恰当的量刑,不能罚当其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就是属于已经犯了罪,有了犯罪的实事,从而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只要敲诈的钱一到手,那么就形成了敲诈索罪的 罪名 ,所以,对于合法的公民千万不要做出一些伤害别人的事情,不然自己将会后悔终身的。

敲诈勒索罪既遂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标准的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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