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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敲诈勒索,新昌敲诈勒索案件人民法院宣判

时间:2022-11-18 20:30:02 作者:作者:佴觅山 浏览1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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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是谁策划了轰动一时的荣德生绑架案?

说起民国上海的帮派,大家的第一印象往往是曾经纵横上海滩的青、洪帮。但实际上,除了名声最大、势力最强青帮和洪帮之外,上海滩作为远东地区最繁华的冒险家乐园,也寄生了一大批土匪黑帮,如绍兴帮、浦东帮、苏北帮、湖北帮等等帮派,都曾在上海滩肆意横行。

他们绑架敲诈勒索,乃至于明火执仗的抢劫,几乎无恶不作。仅仅绑架一事,据不完全统计,1909年到1928年间,列强的公共租界警方就曾逮捕了1598名绑匪。从这个数据中也可以看出黑帮行事之猖獗,绑架活动之泛滥。

黑帮横行的上海,不仅仅普通民众屡屡遭到欺压迫害,连上海的商贾名流们也难以幸免。例如当时中国化学工业社总经理方液先、商务印书馆董事长张元济、“五金大王”唐宝昌、“钻石大王”范回春、中法银行公司总经理魏荣廷等多人都曾被黑帮绑架。

而在上海滩诸多绑架案中,最具轰动的还要数1946年,上海滩第一富翁、著名实业家、荣氏集团董事长荣德生绑架案。

1946月25号,乘坐防轿车的荣德生和儿子、女婿及两名保镖准备回家,然而在家门口却被军警拦下,这些军警开着军用车辆,拿着盖着陆军第三方面军大印的深红色逮捕证将荣德生逮捕。

一起乘车的荣德生的儿子感觉有些蹊跷,父亲从未犯罪,再加上荣德生本人在上海具有崇高威望,为何会突然被军警逮捕呢?在往淞沪警备司令部打电话核实时才发现,那些所谓逮捕荣德生的军警根本就是冒牌,父亲荣德生被绑架了。

荣德生被绑架一事迅速传遍整个上海,荣德生作为上海商界的领袖,他被绑架绝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位于南京的国民政府也下令彻查此案。在高压之下,整个上海的军队、警察、宪兵、特务等几乎同时对上海进行了大搜查。

但是,正所谓打草惊蛇,遍布上海的军警宪特不到没有丝毫成果,反而使得绑匪愈发谨慎。绑匪先是多次变换地方,直到第五天后绑匪才将电话打到荣家,索要的赎金高达100万美元。当时的美元是名副其实的美金,100万美元数额之巨,整个上海滩也没有几个人能一下子拿得出来。

在多次讨价还价之后,绑匪将勒索金额降至50万美元。荣家深知军警们的搜查虽然声势浩大,但是依靠腐败无能的政府,荣家老爷子被撕票的概率远高于被解救。因此,为保住荣德生,他们决定按绑匪的要求交纳赎金换回人质。

在与绑匪约定地点后,筹集了50万美元的荣家到达接头地点,不料却被事先得知埋伏在此的警方直接抓住,而绑匪却早已经事先逃走。最令人无语的是,警察没抓到绑匪,却将拿着美元的荣家人直接扣留,并将钱没收,理由是荣家擅自与土匪接洽,是私通土匪。荣家苦苦哀求之后,这些警察才将美元还给荣家。

无奈之下,荣家只能再次想法与绑匪联系,最终,荣家产业中的申新二厂厂长詹荣培因与绑匪骆文庆熟识,因此他作为中间人,最终躲过了警方,找到隐蔽的地点,用50万美元换得了荣德生被释放。

虽然荣德生最终被释放,但是荣德生绑架案在上海乃至全国影响都极为恶劣,作为知名度极高,也是当中当时中国最著名的实业家,荣德胜在家门口遭到绑匪绑架,几乎使上海滩名流人人自危。连位于南京的常凯申也十分震怒,他要求上海限期破案。

最终,由于久查无果,这个任务落到了军统少将、时任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处长的毛森身上。作为一名出色的特务,毛森明锐的特工嗅觉让他发现了手下黄绍寅的异常。他发现,收入并不高的黄绍寅突然挥霍无度,他不但买了美国汽车,还拿着美金出入十里洋场。

靠着这个怀疑和线索,毛森不但确认了黄绍寅是绑架案的主谋,更顺藤摸瓜一举将参与绑架案的15个人全部抓获。1946年8月27日,位于上海的军事法庭判处了主谋黄绍寅、骆文庆等8人死刑,并立即执行。

在这场案件中,除了利益熏心的原军统特工黄绍寅之外,主要绑匪都处于一个帮派,这个帮派就是大名鼎鼎的嵊县帮。从轰动全国的荣德生绑架案中可以看出,要不是贪婪不知节制的黄绍寅迫不及待的花天酒地,这场绑架案即使有军警宪特等诸多部门共同努力,也很难被侦破。

作为“经验丰富”的老手,早在民国时期,嵊县帮在上海滩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嵊县帮在上海滩以绑票勒索为主,他们组织周密,经验丰富,心狠手辣,行事十分猖獗,屡屡犯出大案。1937年的京杭国道绑票案,也是嵊县帮所为。

可以说,当时的上海人提起嵊县帮,几乎谈虎色变。嵊县帮并非凭空冒出来的,它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明清之际,嵊县就以土匪闻名。到民国初期,嵊县土匪就转变“业务”范围,从明火执仗的打砸抢烧,逐渐转变为更具“技术含量”的绑架勒索。

20世纪20年代开始,以浙东四明山为中心,嵊县帮活跃于嵊县、诸暨、新昌、奉化等地,因此,这些土匪也被称为诸嵊匪帮。随后,诸嵊匪帮逐步将势力蔓延至杭州上海。嵊县土匪绑票,以组织周密、计划巧妙周全、手段残酷著称。

尤其是在1927年,孙传芳部被北伐军击败之后,孙传芳部的士兵被击溃后无路可去,纷纷携带枪支进入浙江山区与当地的土匪勾结,开始过上了聚啸山林的生活。这些实力大增的土匪,也成为浙北地区最大的匪患。

最嚣张时,有土匪甚至攻入了安吉县城,将县长和城内的八名富户掳走,并索要赎金高达50万元。当地的村庄,为了防止土匪作乱,每个村子都建有坚固的围墙,像一个小型的城堡一样将村子包围起来。甚至连只有九户人家的村子也建有围墙和城门。从中也可见嵊县土匪的猖獗。

这些嵊县帮的土匪,一直混迹于上海、苏南和浙北地区,整个民国时间始终未能彻底清除,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包括嵊县在内的嵊县匪帮,方才彻底被清剿干净。

青少年犯罪 读后感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又开始了,寒假生活已经结束,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老师和同学度过了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春节。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一年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作为盛泽一中的法制副校长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以下几点: 1 、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 、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 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2002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 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熄 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 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法院给他适用了缓刑。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休息日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目前我们天马二小开展的每月带法回家这项活动,我个人就觉得是很好的,通过这项活动一定能使同学们学到不少的法律知识,若能持之以恒地这样做,一定会受益匪浅。我希望同学们能积极认真地投入到这项活动中去。)要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是2003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看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当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现在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 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何处女大学生借3千要还110万?

近日,浙江绍兴新昌破获一起校园套路贷案件。李女士的女儿小梁是一名大一学生,她通过网上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但因为无力偿还利息,她想到了网络贷款,以贷养贷,但没想到漏洞却越堵越大。就在小梁绝望无助的时候,她的学长郭某和徐某找到了她。这两位看似热心的学长给她布下了层层陷阱,当小梁签下共计110万元的欠条后,开始收到各种方式催款。还将小梁的照片PS成*照、老赖照,甚至将小梁的照片P上花圈来恐吓小梁。

后来小梁在多个贷款公司欠下钱无法偿还,在多方催讨的情况下,她就想着一次性借一笔大的金额,来偿还之前的债务。然后她在杭州一个地方写了三万块的借条。这三万块钱小梁自然是还不上的,没过多久小梁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惊恐之下,小梁没有“吃一堑长一智”,竟再次找到学长郭某请求帮助。在郭某的介绍下,小梁找到了另一家借款公司,在一个自称是江哥的负责人处签下了高达110万的欠条。而小梁前前后后从江哥处拿到的,实际只有3000元。受害人小梁称,“他就说让我签个借条,相当于是一个保证,随时可以联系到我。只能签,不然他也不让我们走出那个房间。”

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镜岭派出所警察介绍,“当时借了两笔钱给她,签了六千元借条实际到账只有四千元;签了四千元借条实际到账只有两千元。在这两名学长的带领下,这名受害人先后在多个小额贷款公司,签下了这种借条,而且这种借款金额都是虚高的。”接到报警后,新昌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先后在杭州、温州、嘉兴三地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这7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实行刑事强制措施。

在学校总是被人欺负。我们学校对打架管的很严,学生都不能打架不然要受处罚。我总是被一个后台硬的人欺负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又开始了,寒假生活已经结束,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老师和同学度过了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春节。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一年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作为盛泽一中的法制副校长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对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 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熄 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 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给他适用了缓刑。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休息日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目前我们天马二小开展的每月带法回家这项活动,我个人就觉得是很好的,通过这项活动一定能使同学们学到不少的法律知识,若能持之以恒地这样做,一定会受益匪浅。我希望同学们能积极认真地投入到这项活动中去。)要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是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看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来信纸和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当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现在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 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迷信、赌博、、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第一章第二节:历史小说《皇明江山》连载003

? ? ? 二

? 江浙行省【今日的江苏长江以南地区及浙江省、福建省大部都属于江浙行省管辖范围,广东同江西大部则属于江西行省,广西同湖南及湖北等地区则属于湖广行省。黄河以南、长江以北的中原大部分地区为河南江北行省,华北大部为中书省,包括了今山东地区(当时山东位于黄河以北)。元时行省的事权很重,为中书省直接派出机构。】处州府青田县儒生刘基,于至顺四年即元统元年(1333)高中进士第二十六名(蒙古人、色目人为右榜,汉人、南人为左榜),经过两年的注官守阙,刘基得以前赴江西行省,出任瑞州路高安县丞。

县丞是县达鲁花赤的副手,负责县政的管理。当时新昌州发生了一起人命案,案发后凶手以重金贿赂了初审官,得以按照“误杀”草草结案。原告不服,上诉到了瑞州路【“路”是当时比“府”、“州”更高的一级行政单位,上面便是行省,“路”设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等主要长官。】,瑞州路知府便委派以执法公正著称的刘基予以复审。在刘基的复审下,案情的真相终于得到大致澄清,凶手依法偿命,初审官也因受贿渎职而被罢官。

这一日,刘基心情大好,便身着汉人的青色上盖常服,约集了在瑞州当地认识的文友李爟、郑希道、黄伯善等人,聚在湖边的一处凉亭里,准备再次诗酒唱和一番。秋风徐来,水波粼粼,偶尔可见几只水鸟翱翔于天际,睹之颇助诗情……

李爟等人已经风闻刘大人复审命案一事,他们颇知当地官情,一时无心品赏风景,酒席间不免流露出一丝忧虑,一向古道热肠的李爟便问刘基道:“那新昌州杀人者,不同于别个,伯温兄,可有耳闻?”伯温是刘基的字。

刘基捋了捋自己初见气象的虬髯长须,不以为意地言道:“我辈管他是谁!若然正气不得伸张,岂不上负朝廷,下愧百姓?”

在旁的郑希道觑了觑众人,微微一笑道:“不知这知府大人是不是故意害刘兄,把这烫手的山芋扔给你一个官场新秀,前番伯温兄深以临江之事为忧,那临江的贪官污吏与虎狼之卒狼狈为奸,敲诈勒索,残贼百姓,临江之民苦矣!这等鼠辈沆瀣一气,对其中一人稍有怫逆,必遭祸殃;官吏欲过问,则必遭其群起而诬构排击,终遭驱逐离任。伯温兄以勇于任事、不避强御著称,临江百姓盼之如大旱之望云霓,可是若上官真把伯温兄打发到临江,恐怕又是凶多吉少!”言毕众人不禁黯然。

刘基听到这里,摆了摆手,面有愧色的说道:“大家有所不知,前番出任临江路经历的月忽难,曾是我早年在石门书院读书时的同窗,他到任之后严惩奸恶,深受百姓爱戴,但可惜他有病在身,才一年多就离职回乡去养病了,他走时我还特意以诗相赠。月忽难尚且以强吏自任,自许治世能臣,我刘某虽未敢与之比肩,但也不好落太远罢!我祖武僖公在前朝颇多有负朝廷深恩之处,而今宋运已去,我辈食君之禄,敢不以死报效皇恩!”

在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刘基还特意朝北面的天空拱了拱手。“经历”是官名,元朝枢密院、大都督府、御史台等衙署,皆有经历,职掌出纳文书,也兼职断狱事。刘光世乃是南宋初年与岳飞等人齐名的“中兴四大名将”之一,去世后赠封太师,谥“武僖”,后追封“鄜王”,但其作为颇多受人诟病之处,刘基系刘光世八世孙。

瘦削的黄伯善听完,不免笑道:“伯温兄一向胸怀天下,而今如何这般谦虚了!我等乃南人,倒也不敢与他色目人比肩。想必伯温兄也知道,如果你到了月忽难那个位置,恐怕是凶多吉少,将步晏子之后尘矣!”月忽难是色目人,在当时属于特权阶层。

“茂和兄这话说到了要害”,李爟接言道,“那杀人的张仁哲之祖父,原就是一贰臣,在当地名声极臭,只因他家家资厚实,有多少达鲁花赤收买不得?众位都是知己朋辈,弟这里不妨唐突的说了,这些蒙古、色目长官有几个不贪婪渔猎?纵是那原本质朴的,也都被张家这种豪家势族带累坏了,彼辈与此辈相互交结,恣行并吞,这天下都被他们荼毒了,我辈能不替伯温兄忧心吗?”

刘基体貌修伟,慷慨有大节,一副豪爽伟男子的凛凛之风,他还是不太在意个人的安危生死,乃从容言道:“我辈平生受圣人之教,若个苟且,于心何安?我想你等跟我也是一样的。在其位谋其政,做一日官就要为民做一日主,真到罢了官时,再享东篱采菊、林下优游之乐吧!”

刘家虽远祖显贵,但自从入元时祖父隐居不仕后,家道日渐衰落,然仍不失为青田县南田山中颇具影响的家族;刘基之父颇具措置、筹划之才,在青田当地很有声望,刘基若果真被罢官,亦可造福桑梓,泽被一方。

“只愿当道容一直士吧。”三位好友彼此会心地看了看,最后祝愿道。

略通星相的刘基抬眼向四周望了望,此时秋意浓重,舒爽宜人,刘基凭栏良久,也忍不住寄望道:“如今新皇【即元顺帝,“顺帝”之号是后来朱元璋给他颁定的。】登基,按理是该有一番振作,望之北面,紫微增光,主王者独霸,也似有中兴之象!前些日子,那袁州彭和尚、周子旺作乱,官绅被杀害甚多,若当道者还在执意以害民、剥民、残民为能事,岂非鼠目寸光?殷鉴之后,总该有些长进才是!”

可是天不遂人愿,一滩烂泥的大元官场还是让众人失望了!

由于被处死的凶手家属和那位初审官并不甘休,他们买通瑞州路达鲁花赤,图谋构陷刘基;不过好在江西行省的一些要员素来了解刘基为人,于是将其调到了行省首府所在的龙兴路(南昌),令其出任行省职官掾史,但不久后以直著称的刘基,就因与其他幕官论事不合而辞官还乡。

想当年,刘基先师郑复初系一位望重当世的饱学之士,曾任德兴县丞、处州录事等职,颇有政绩,也因遭人诬构而离职,不久即病逝。刘基步郑先生之后,不免自谓:“求仁得仁,又何怨乎?”

李爟等几位好友特意从高安赶到了三百里外的龙兴,与时贤揭傒斯等多人在著名的滕王阁为刘基饯行。

江山千古依旧,失意之人却是各有怀抱,刘基不由感慨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已为滕王阁传神写照!真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子安题作在上头啊!偏他又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一句,也可谓把我们的肺腑都给捧出来了,呵呵。”“子安”是王勃的字。

李爟等闻言不免感伤不已,举杯道:“此一去,不知吾侪今生还能否相见,更难见吏治澄清之日了!”说着,有人竟流下了热泪。

刘基不想把场面弄得如此悲切,于是一笑道:“何必作此儿女之态,时日方长,来者可追,让我辈畅饮一番吧,来个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是与非!”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李爟嘴里不禁吟诵出苏东坡的《定风波》。

“呵呵,只恐当日东坡那左臂肿痛的毛病正是打这雨里来的,但潇洒一时是一时!”刘基半是正经半是玩笑道,“来,今日不醉不归!”

众人只得破涕为笑,觥筹交错,推杯换盏,连珠妙语,陪着远行之人一醉方休!

揭傒斯先生平素与刘基往来甚多,二人常常交换一些对于时局大政、古今人物的观感,揭先生对于刘基的见识及才干十分激赏,因此当众人于次日目送着刘基远去后,一向持论严谨的揭先生突然对众人说道:

“这个刘伯温啊,不失为魏玄成之流,而英才特出,较之玄成更有过之,将来必是一安邦济世的伟器啊!眼下他不过是时运还有些不济,历练尚有些不足罢了,经此一蹶,必然有所进益也!他日若得时遇,当名昭日月矣!”魏玄成便是大唐名相魏征。

归家后,刘基依然难忘众友的盛情,尤其是揭傒斯的知音之谊,特意作诗一首赠送给大家道:

????望不见兮悲莫任,江水湛湛愁风林。

西来文鱼曾到海,愿寄笔札逾兼金。

刘基辞官以后,除了居家力学之外,便是四出游历,遍访名贤,以践行古人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不二箴训。

由于郑先师是一位名声在外的理学家,精通“伊洛之学”(指北宋理学家程颢、程颐),刘基本人也非常敬仰一代理学宗师朱熹,所以他曾专门去到了朱子曾经讲学过的武夷山,以缅怀先贤的道德风采!上饶铅山的鹅湖寺,曾是朱熹与陆九渊两位儒学大师辩论学问之处,刘基也于鹅湖之上驻足久之,追慕昔贤那不可再得的论道情形,叹而今只留下木然金缘(茶叶),袅袅香雾,寂寞空林,不禁让人思绪绵绵……

在三年的青灯伴读的生活之外,刘基除了到过家乡附近的海宁、苏州(时称平江)、金陵(时称集庆)之外,还一度北上到达了正泛滥中的黄河岸边。当时这一带广大地区田园荒芜,村镇索然,民众大多成为流民,目睹此情此景,令刘基大为不安。

这一天,刘基装扮成一个教书先生的模样,在一位身手壮健的家丁的陪伴下,骑着一头小毛驴,就壮着胆子来到了一个隐隐看去冒着炊烟的小荒村里,想要跟当地留守的一些老农交谈一番。

很快,刘基就在一个蓬蒿遍地的墙角,发现有一位稍显精神的老农正在那里闲坐,这位老人不似一般的乡民那么枯瘦和黝黑,想来家底相对还厚实些,人也聪明些,不似一般乡民那样神情木然。

此时春日的阳光照得人有些懒洋洋的,刘基凑上前去,用官话问老人道:“老人家,怎么村子里如此清净啊?”说着,他还顺手给老人递过一把炒果子。

见来客如此厚意,老人连连感谢着用双手接过了炒果子,吃过了几颗后,老人才缓缓说道:“先生是过路客吧!您放眼瞧瞧,我们这黄泛区,活人能待得住吗?”

刘基到当地已经有十几天了,大致听得懂当地方言,他进而又问道:“官府放赈了没有?”

“放赈?放什么赈?”老人低头叹气道,“如今这世道,真是没法说!”

“怎么了?朝廷已经下旨要放赈了啊!”

“放倒是放了,可都是稀汤寡水啊,哪能活命?真的有赈,也都叫官府那帮耗子们给贪墨了。”

对于官府的麻木不仁、贪残无能,其实刘基比谁都清楚,可是在心底里,他还是希望出现几个像样的清官,也算是他刘基的榜样和知己了!然而他听到的,以及他所遭遇的,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近来我看着乡民们多有回返的,是怎么一回事?”

“哎呀,不提也罢!”老人略带痛苦地摆了摆手,“他们拖家带口逃到了陕西,哪知那里也没法为生,只好又跑了回来。这一来一回,您想想吧,多少饿鬼留在了路上!”

听罢此言,刘基心中不禁恨意顿生,可是他仍然希望出现一根百姓们的救命稻草,于是问道:“那怎么办?”

“怎么办?您说呢?那大胆的,自然都去为匪为盗了,胆小的,老弱的,多半就在家里等死吧!黄泉路上无老少,大家在一起都做个伴儿!我老汉活了五十多了,倒也够了,只是可惜儿孙们……”说着老人指了指远方,不禁老泪纵横起来。

刘基还以为老农六十多了呢,原来也被饥荒折磨得如此老相了!听着老人的悲泣声,刘基的希望至此也就宣告彻底破灭,他一时竟无言以对,只得命家丁把所有的烧饼等物都拿给了老人。

老人一面千恩万谢着,一面道:“不瞒先生说,我家原本还算是地主,先是遭了这黄河水灾,后来家里又遭了土匪,所以破落到今日这般田地!”说着老人便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破衣烂衫,“我劝您还是早点离了此地吧,免得被土匪们祸害!”

“呵呵,我一个穷教书的,身无长物,不怕!”刘基有些财物都寄存到别处了。

老人朝着毛驴努了努嘴,道:“您那头毛驴也让人眼红啊!不是盗匪,恐怕也会惦念他的肉吃,总比人肉好吧!”

老人的话确实让刘基身上一阵战栗,饥寒起盗心,别说是驴肉,就是人肉,到了那个份儿上,也断然不会放过的。趁着天光尚亮,刘基和家丁赶紧打驴回城。

快进城的时候,如血的残阳照耀下,回看一路上所经过的死寂的村落,只有一阵阵昏鸦的悚然的凄厉叫声,刘基半是对谈半是自语道:“‘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在此时此地,想做一回靖节先生都是奢求啊,民以食为天,如今天都塌了,百姓就一切也顾不得了!”

如今老百姓生计断绝,熟读史书的刘基太清楚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了,因此他内心急欲找人倾吐一番,最好这个人的见识还要在自己之上。不过,刘基一向自负甚高,环顾当今天下,论文才、论学问高过自己的,也许有那么几个(如宋濂),但若论经济之才、论远见卓识,恐怕就寥寥无几了。

就在南归的路上,刘基突然记起先师的好友、绍兴的王冕(字元章)先生,乃是一位出身贫寒的传奇人物,民间有很多关于他的传说。王先生早年因为有志于学,曾打动了当地的一位姓韩的学问家,被收作门下弟子,终于成长为一代遐迩闻名的通儒。另外,多才多艺的王冕还是当时赫赫有名的诗人、画家、书法家、篆刻家,然其人虽天下知名,却因不慕荣利、深藏行迹,而显得颇具神秘色彩。

郑复初先生曾告诉过刘基:“元章先生虽富于文才、艺才,却又不专于此,其人慷慨有大志,好读兵法,有当世大略,曾离家出游多年,历览名山大川,与奇才侠客共游,呼酒共饮,慷慨悲歌,被人目为‘狂奴’!先生胸中可谓自有一份天下,又通《术数》之学,人皆言其能掐算天下大势,愚师学识浅薄,其志亦不在此,不能试出先生在此方面的深浅……愚师对令尊大人说过,你们刘家祖上德厚,你又志在定国安邦,来日刘氏门楣之光大,必在你身上!若来日有机会,你不妨向元章先生请益一二。”

追忆先师生前对自己的殷殷瞩望,刘基不禁黯然泪下,又颇为感念先师曾经对自己的教导,先生之风,真如山高水长……

照理来说现在我(女)和同学A(男)什么关系都没有 但是同学A和同学B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开始了,暑期生活已经结束,那么我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对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如云南昆明花季少女被判徒刑便是例证。年12月21日昆明盘龙区对一起淫案下达了一审刑事判决,令人吃惊的是,站在审判台的主角是一花季少女,10名少女分别被判处1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她们被控介绍他人或者互相介绍从事淫活动,并从中收取中介费。10名被告年龄都介于16-18岁间,大部分是高中、中韧、职高的学生,她们从事淫的起因都很相似,一个混得开的女同学邀请另一个女同学去喝茶或者看电影,然后神秘地虑到高档宾馆的事情,说有些大老板有钱得很,出手大方,这样的好事你难道不想试试吗,为了金钱,为了好奇,这10名少女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青春。 下面是我们办理过的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前些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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