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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立案后流程,敲诈勒索结案都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2-11-18 09:50:03 作者:作者:森顺 浏览141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敲诈勒索立案后流程,以及敲诈勒索结案都需要什么手续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敲诈勒索立案后多久到法院

法律分析:敲诈勒索罪到达法院以后多久能判刑,视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敲诈勒索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法律分析】:敲诈勒索报警后派出所处理的方法如下: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审查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通过侦查取得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控告人不服立案决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敲诈勒索罪未遂立案后怎么处理

对于 敲诈勒索罪 未遂 立案 的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所谓的敲诈勒索罪简单的从字面的意思上面理解就是。犯罪人使用非法的手段威胁或者要挟对方,从而得到对方的一定的财物;那么这里所提到的敲诈勒索罪未遂指的就是当事人使用非法的手段威胁或者要挟对方,但是对于犯罪人的威胁或者要挟对方并没有产生害怕的情绪,从而使得犯罪人的威胁或者要挟失去了作用没有得到相关的财物,或者是犯罪人在威胁或者要挟对方的时候,对方产生了害怕的情绪,但是并没有因此而交出财物,对于这两种情况都是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 ,犯罪人如果进行了 敲诈勒索 ,即使在没有得到财物的情况下,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关于敲诈勒索罪未遂立案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的 刑法 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所谓的敲诈勒索罪指的就是犯罪人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财产或者财物,而使用非法的手段来威胁或者要挟对方。但是在刑法当中也有规定提到,如果要构成敲诈勒索罪,那么在敲诈勒索的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财务数额要达到相关的规定,必须是数额比较大的财物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也就是说在敲诈勒索当中所涉及到的财物并不是全部的数额都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于规定的财物的数额,在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当中有具体的指出:在敲诈勒索行为当中所涉及到的财物数额较大指的就是最低的起点是1000块到3000块之间,而数额巨大指的就是最低的起点是1万块到3万块之间。犯罪人如果是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且实施了威胁或者要挟等敲诈勒索的手段,并且最终获得了非法财物的收入,财物的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限制,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犯罪人就犯下了敲诈勒索罪。但是犯罪人在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之后,对方并没有因为威胁或者要挟而产生害怕的情绪,最终没有交出财物,或者是对方即使在感到害怕的情况下也没有交出财物,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就是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对于敲诈勒索罪,我国的刑法当中有相关的条款规定:对于犯敲诈勒索罪的情况,根据法律,犯罪人要被判处 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或者是 拘役 以及 管制 的处罚,如果在敲诈勒索的案件当中所涉及到的财务金额是比较巨大的情况,那么犯罪人会被判除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而对于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情况,在刑法当中是这样规定的:对于 犯罪未遂 ,可以按照刑法当中犯罪已遂的处罚来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说对于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情况如何判决,最主要还是要根据敲诈勒索罪已遂的处罚情况出发,然后根据案件当中的具体表现来进行最终的判决。

敲诈勒索罪法院开庭审理都是什么程序

所有罪名的刑事案件庭审程序都是一样的,只有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区别。具体请看《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庭审流程如下(以一审普通程序为例):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

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

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 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

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一项程序。

三、法庭辩论阶段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6.互相辩论。

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四、法庭调解阶段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

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不公开进行。

5.(1)评议后当庭宣判决。或(2)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6.制作判决书。

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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