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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冒充记者敲诈勒索

时间:2022-11-17 17:50:02 作者:作者:司马灵溪 浏览145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以及冒充记者敲诈勒索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河北有人冒充记者以曝光污染相要挟!敲诈企业94次获刑,有哪些警示作用?

河北有人冒充记者以曝光污染相要挟!敲诈企业94次获刑,通过此次事件,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事情就是做人一定要光明磊落,如果一个人做事能够光明磊落,那么也不会存在被人敲诈勒索这种事情,其次就是敲诈勒索的人也是心术不正,一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去找一个正常的工作,何必去做这种敲诈勒索的事情。

一、河北有人冒充记者以曝光污染相要挟!

在河北,以刘涛、曾祥东等人为首的假记者团伙,为了骗人钱财,专门流窜于河北邢台、石家庄、衡水、沧州、保定、张家口6个市辖区,对多家砂石料场、搅拌站进行航拍,以视频或照片为证据,向企业、个人或基层政府索要钱财,而且根据资料显示着假记者团伙共对74人实施94次敲诈,索要钱财共计126,100元。而且在此次事件之中,他们敲诈勒索过程的分工也非常明确,有人负责拍照、有人负责敲诈、还有人负责收款, 目的就是为了拍一些照片,以曝光污染对其要挟,然后进行敲诈勒索。

二、敲诈企业94次获刑,警示:花钱消灾不如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

这个假记者团伙最后被警方那边抓获,而且通过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告人刘某等人利用国家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多次对多家企业以及个人等进行敲诈,敲诈共94次,涉案10余万元。所以刘某等9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三千元不等。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知道的就是,这伙团体作案共近百次,之所以能够得手,是因为这些企业或个人等确实是存在许多污染环境的问题,所以在受到别人的威胁以后,就急急忙忙的想用钱去做封口费或者是私了,但他们其实并没有从根本原因上解决自身的问题,如果他们把自身给做好了,那么也就不存在会被人敲诈勒索,所以说做人还是要光明磊落的才好。

8名假记者涉嫌敲诈勒索数万元被捕是怎么回事?

全国各地严打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等“三假”行为的“秋风2017”专项行动正在进行。4月22日,陕西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案例,8名假记者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

据微信公众号“陕西检察”文章显示,2016年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咸阳市某市场内建立“陕西英才网”舆情专题部,吴某某任咸阳工作站站长,张某某任副站长,高某某、邓某等六人为站内工作人员。

该站成立初期,吴某某多次对站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是学习如何以陕西英才网咸阳站工作人员的身份,从存在问题的个体经营单位收集负面新闻,之后以曝光负面新闻的方式敲诈勒索对方钱财。为了取信于人,吴某某还花费1600元为站内工作人员买了“新闻采编证”。

2016年10月某天,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史某某、李某以陕西英才网咸阳工作站工作人员身份,前往马庄镇某牙科诊所进行“调查采访”,取到该诊所证照不齐等证据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人以曝光诊所问题的方式威胁该诊所老板,从诊所老板处敲诈勒索2万元。

2016年11月某天,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人以陕西英才网咸阳工作站工作人员身份,前往双照镇某砖厂进行“调查采访”,取得该砖厂证照不齐等证据后,犯罪嫌疑人以曝光砖厂问题的方式威胁砖厂老板,从砖厂老板出敲诈勒索5000元。

2016年10月至今,吴某某等人多次在多地以上述方式实施敲诈勒索,涉案总价值数万余元,吴某某等8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8人批准逮捕。

张国发保健时报_张国发疑幕后主使_敲诈企业假记者

给新闻出版总署的一封公开举报信

“记者”,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一直是客观、公正、全面、理性的化身,素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美誉。可如今“记者”在一些地方却时常与“新闻敲诈”挂上钩,有的“记者”其实就是“李鬼”,而有的“记者”完全没有新闻从业者的操守,与“李鬼”们唱着双簧大肆进行敲诈。这一乱象对整个新闻从业人员的社会评价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之大的。揭露并清除这些“李鬼”们,打击为“李鬼”们提供平台和保护的幕后势力,成为当下社会公众普遍期待的事情。

最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的案件。据查明:被告人刘琪泉,男,1949年出生于北京,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山西省霍州市。2010年6月,自称是《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的《保健时报》记者的张国艳、何旭、刘琪泉受《保健时报》主编、中国产业报协会副秘书长、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长张国发的指派来山西省灵石县进行采访。在张国艳、何旭向灵石县政府部门出具的《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采访介绍信》中的采访人员中,刘琪泉的大名也赫然在列。张国艳在与政府部门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将刘琪泉介绍为她们报社的刘部长,声称刘琪泉认识很多中央领导,关系广、路子宽。刘琪泉在与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声称自己来时已向省里领导打过招呼,他既能正面报道也能把事情扩大化,还可以把企业搞垮。企业工作人员因怕刘琪泉等人不负责任的乱写,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琪泉一万元。那知,刘琪泉并未满足,在与另一企业人员杨某的电话通话中,声称交口县的企业问题很大,将会被勒令关闭,使该企业人员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刘琪泉在太原市某招待所,敲诈杨某20万元。案发后,刘琪泉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琪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人员身份,以调查企业毁坏山林植被一事为名,实则以搞垮被害人所在企业作为要挟,多次与企业相关人员联系,使用欺骗手段,对企业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刘琪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国发通过刘琪泉辩护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材料,内容为刘琪泉第二天电话告知其镇政府给了一万元钱,其让刘琪泉把钱退回去。很显然,此证明材料是欲盖弥彰。试想,若刘琪泉的敲诈是个人行为,他为何要向张国发进行汇报?张国发又凭什么能够让刘琪泉把钱退还呢?很显然,张国发是坐镇中军进行指挥,而冲锋陷阵的是刘琪泉。

另据警方查明,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不是新闻机构,未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属非法机构;何旭不是新闻记者。

另查明,张国艳是《保健时报》总编、中国产业报协会副秘书长、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长张国发的妹妹,张国艳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完全不具备《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却持有张国发给办理的《保健时报》的记者证;何旭也不是新闻记者,张国发却指派何旭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何旭在网络上或平面媒体上等场合处处以记者身份自居,这一切后面到底隐藏着什么?耐人寻味也发人深思。

另据了解,在刘琪泉案发前,张国发指派张国艳、刘琪泉等人频繁出没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新疆等地,对当地的多家房地产及能源企业以进行负面报道相要挟,获利颇丰。很多企业及受害省市宣传部门向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举报,但举报材料尤如泥牛入海,杳无消息。我们不仅要问,张国发到底有多大能量,何以主管部门对此组团敲诈的行为竟然放任不管、不闻不问?

通过以上案件事实不难发现以下几点事实:一、张国发明知刘琪泉属无业人员,却指派刘琪泉进行所谓调查、采访,为其出具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秘书处的采访介绍信,给刘琪泉的敲诈行为创造了前提条件;二、张国艳、何旭作为《保健时报》的工作人员,明知刘琪泉的身份情况,却与刘琪泉串通一气,将刘琪泉吹捧为报社的刘部长,客观上为刘琪泉的敲诈行为的完成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三、张国发、张国艳、何旭之所以愿为刘琪泉出具假的采访证明,并将刘琪泉吹捧为手眼通天的大能人,其目的显然是让刘琪泉为其火中取栗,敲诈受害企业。因此,刘琪泉才会在拿到一万元的时候向张国发进行汇报;四、张国艳完全不具备新闻记者者申领的条件,张国发竟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为张国艳办下记者;五、张国发作为《保健时报》的主编、不是去关注卫生保健事业的采访报道,而是利用《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的非法机构的招牌,对能源、房地产企业表示出异乎寻常的关注,多次对全国多个省市的能源、房地产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尽管有很多受害企业进行举报,但均被张国发运用自身影响力进行化解,至今仍然毫发无损。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向新闻出版总署作出公开的举报,恳请新闻出版总署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吊销张国发、张国艳的记者证,并对张国发、张国艳、何旭所在《保健时报》依法进行处罚。

我们深知,张国发手眼通天、能耐非凡,通过正常的举报程序难以撼动其一丝一毫,迫于无奈才通过公开信的形式,我们坚信,新闻出版总署定会以共和国的新闻事业为重,定会以整个记者行业的声誉及形象为重,坚决清除这些害群之马,还我们广大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生产、生活环境。

河间一男子假冒记者以曝光污染相要挟实施敲诈,究竟骗了谁?

敲诈团伙盯上的就是因为一些伤及皮毛的问题暴露出来的缺少手续等伤筋动骨的问题,对于那些生态环境问题心虚的人又不愿意直面问题的人来说,是自己在骗自己,假记者则是在骗这些心虚的人。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对于环境问题更是十分重视,对于基层政府部门人员来说,在企业之间是有捆绑关系的企业及企业所在地的基层政府担心因环境问题带来的麻烦,所以才会被他人利用。假记者更是看到了这种漏洞,所以才会做出如此令人不解的事情,这样的敲诈勒索事件,并非偶发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正在日趋完善,目前涉案人员已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事情发生经过是怎样的?

一起假记者团伙以曝光污染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曝光在大众眼前,在这次的案件中,刘某等9人使用无人机拍摄,多家砂石料厂搅拌站收集证据,冒充记者以曝光或举报相要挟,敲诈勒索74人94次,涉案10万余元,一年时间内累计作案近百次,屡屡得手与假记者发现的真问题有一定的关系。事情一经曝光出来引发网友热议,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拘留。

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花钱买不来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作为企业主来说,花钱消灾不如花钱解决问题一劳永逸,这样才能让自己以后的生活不受影响,唯有真正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才能避免再次被他人勒索,对于涉案人员来说,在生活中也应该学会严格要求自己,避免通过这种渠道来不正常得利。

以上关于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和冒充记者敲诈勒索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怎么样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可以来严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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