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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离婚最多赔偿多少钱

时间:2022-11-22 19:30:03 作者:作者:毓艳蕊 浏览72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过错方离婚最多赔偿多少钱,以及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赔偿可以得多少钱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过错方离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司法实践中,对于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是没有标准的。

《民法典》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针对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依据法律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在诉讼中,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对于赔偿金额问题,因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但是赔偿数额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以2-5万元居多。

此外,在办案中我们也发现,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并不高,不支持的比例达高达7成,其中不予支持的理由一半以上是因为“证据不足”。有鉴于此,建议尽可能多的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害手段、行为方式等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对方的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后果等,以便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只有在尽可能充分的证据下,法官才能认定对方的过错,及过错所能达到的程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婚姻法 》将被废止。 一、 离婚 过错方 赔偿标准 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 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由于我国对 精神损害赔偿 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二、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有哪些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 离婚财产分配 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 ,也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三、过错方 起诉离婚 法院会判离婚么 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对夫妻双方都将痛苦不堪。这样不但违背了“婚姻自由”(包括 结婚 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过错方往往会迁怒于无过错方,为了摆脱婚姻关系,变本加厉地摧残和迫害无过错方,使其受到更大的伤害。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主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 非法同居 ,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除重婚和非法同居之外的其他不正当两性关系。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在经济上应当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照顾。 夫妻如果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情形,那在离婚的同时其实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的,所以说如果过错情形并不是法定的,那即使要求对方作出赔偿,此时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对于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就涉及到物质方面的赔偿和精神方面的赔偿两类。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过错方补偿费给多少

法律分析:一、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1、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不离婚就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但是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

二、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在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1、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3、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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