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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闹请律师,广州闹心律师

时间:2023-03-22 08:55:02 作者:作者:练人 浏览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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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庞哲学情况

在目前情况下,医疗纠纷的处理有时竟事关医院大局,所以应选择哲学的态度处理或化解医疗纠纷。

首先,要冷静对待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被起诉或投诉后,切忌暴躁难平做出过火的行为,更不能六神无主乱了正常工作的阵脚,而是应冷静、积极地组织调查、分析、取证,在达成共识之后,形成自己的应诉策略,必要时应主动申请进行医学鉴定。

一些医院应对医疗纠纷诉讼后,往往事情过去基本就完事了。这是不对的。应该在胜诉后总结经验,继续做好以后的工作;而诉讼失败,须正确认识医疗服务上存在的问题,警醒医务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使前事真正成为后车之鉴。

第二,应慎重“私了”医疗纠纷。

虽然《医疗处理条例》给了“私了”以合法的地位,但理智地看,“私了”仍有不少不足:1.给人以掩盖矛盾之嫌,公众多认为既然“私了”,医院一定有问题,否则怎么会私了?2.“私了”解决纠纷后,患方又诉诸法律的案例并不少见。3.“私了”的协议书技巧性很强,非法律专业人士操作有难度,容易存在缺陷。因此,医疗机构应慎重选择“私了”的方式,一旦“私了”更要注重避免在操作上遗留隐患。

第三,要采用对立统一的办法防范医疗纠纷。

医院管理者不应总认为患者投诉我们,甚至对簿公堂都是坏事。因为,医疗机构的业务越繁忙,出现纠纷的几率可能越大。我们应把医疗投诉或纠纷当成一面镜子,对关键问题要敢于管理和大胆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医院的服务,减少纠纷的发生。

第四,对“医闹”使医院声誉、经济蒙受损失的行为,应坚持依法维权。

目前,一些医院对那些无理取闹、目的性很强的“医闹”行为,多处于被动应付的地位。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医院应打破这种局面,对那些故意引发的“医闹”纠纷,应理直气壮地起诉或反起诉,只要医疗行为没有过失就应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官司打多久,都要坚持到最后。

第五,落实医疗纠纷“预防第一”的理念最为重要。

医疗纠纷的处理比预防医疗纠纷发生更复杂,也更有害,这应该成为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共识。医疗机构须通过内在的努力,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并通过循证管理,切实规范医疗行为,有效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碰到医疗事故,钱花光了,医院说要赔偿法院告去啊!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医疗事故发生以后,作为受害方的患者,用尽所有的积蓄后,却再没有能力讨要医院的赔偿。

所以,在这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方案。

尽量把诉求在医院范围内解决

一谈到医疗事故,就会想到讨要赔偿,一谈到赔偿,就自然想到打官司,而说到打官司,就逃不出花钱。

当然,上述逻辑也没有错,有钱当然好办事,办事快,但是问题是很多患者缺的就是钱,他们拿不出钱来打官司,怎么办?

实际上,医疗事故纠纷并不是没钱不可,更不是上来就花钱,这里面是有专业救济之路的。

首先,出了医疗事故,患者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然后与医院交涉,尽量把所有的问题限制在医院范围内解决,因为这样效率最高,而且医院一般会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尤其是在公立医院。

但是,如果与医院交涉未果,谈判失败。第二步可以去找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卫健委。

所以,发生医疗事故后,尽量把诉求在医院范围内解决。

去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讨说法

在我国,医院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卫健委,尤其是公立医院,卫健委不仅是公立医院的主管部门,还是公立医院的预算单位,所以,卫健委的话,公立医院还是要听的。

到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里主要指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

一般要有一个医疗事故报告,从患者的角度,叙述医疗事故的整个过程以及患者一方与医院交涉的过程和结果。

最后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一定要在报告中清楚表达你的诉求,也就是要求达到的目的,这有目的明确,主管部门才能对症协调。

如果主管部门反应未果,或者失败,那么,第三步考虑司法救助。

创造条件,寻求法律援助

所谓司法救济,就是打官司了。因为法律是专业律师的工作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普通百姓打官司一般要请律师,而请律师就得花钱。但是在我们国家,也有一种不花钱的律师,就是申请法律救助,获得免费律师代理诉讼。

当然,申请法律援助,对当事人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也就是患者的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要达到国家法律援助的要求。

详细的法律援助的规定和要求,大家可以参阅《法律援助条例》具体规定。

所以,对于困难患者,在考虑司法救济之路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总结:发生医疗事故后,首先尽量在医院范围内解决;其次可以去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最后,没有钱打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你同意我的观点吗?

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先准备材料,请律师,如果没有钱请律师就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有证据鉴定是医疗事故,官司打赢,可以获赔。

算了,写出来影响不好。其实你心里是想过的,只是不敢做对吧?

那就经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就是有点漫长,不过也没有其他办法,医院把钱装到了兜里就不愿意往外掏,就等法院做出公正的裁决

一边走法律途径,一边找媒体报道。

很难告赢

除了告真没什么办法,难道你是想去请医闹吗?如果你的想法是这样的,那么你就打算在这找骂!而且你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有鉴定书的话,可以告也可以委托律师去找医院商谈。

请问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是找医闹好还是打官司好

构成医疗事故的三个要素是一、有严重损伤后果(及时拍照,ct,核磁诊断报告,大医院的门诊病历记载,诊断证明等),二、医生诊疗行为违反诊疗指南,三、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根据因果关系确定医院的责任比例,应该在医院墙上面公示出来。国家卫计委官网上面可以查医生的执业信息,执业范围,看看是不是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也能查。及时截图截上日期保存证据。老百姓走司法途径维权最少得花5万块钱成本。疑似医疗事故患者要先照片子拿到诊断结果后复印全部病历。投诉医生是陷阱,是医院造假的开始。

百度搜 病人被小针刀或者手术或者医院处置不当致死致残时候的应对方法 知乎和新浪博客里面的文章说了医疗事故患者的维权步骤和方法。

出了医疗事故的老百姓都是可怜人,是因为医院、医生工作责任心不强,误诊或是不遵守诊疗规范,只为赚老百姓的医保,盲目输液,手术过程不认真,过度医疗等原因造成。你要清楚的是医院不会承认医生犯的错误的,医生自己也不会承认他犯的错误,只会冠冕堂皇的跟你要诊断结果或者让你去做鉴定。医院、管医院的卫生局、医疗调解机构,医疗鉴定机构、医院所在地区的那个法官和院长是联手对付病人的。病人不懂医(你出事那个科的权威性的诊疗规范,医生必须那么做的,大书店都有),不懂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责任侵权和医疗合同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法,侵权法,信访条例,司法鉴定规则,大书店都有),不懂潜规则(哪种维权方好),不懂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伤残等级标准划分,后面的庭审程序等),医院是什么都懂,患者走司法程序维权就是大坑,医疗官司肯定得打几年,医疗鉴定机构不公正的鉴定和医院、法院会利用程序拖延你,让你精力,经济能力受到影响,所以打官司这条路维权很难。医院盼着病人打官司,走鉴定机构鉴定这条路。产业链是医院那赚了病人的第一桶金后,律师,律师事务所,医学会,医疗鉴定机构,法院都会接着赚病人的钱,每个环节都有松紧度,都能做手脚。打官司打的是鉴定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和法律条文(具体到哪几条)。用药知识可以下载app用药助手查或者在丁香客网站上面查。医院的ct 核磁片子经常造假,如何怀疑造假了,只能去别的医院找医生让他看看片子,想办法让他把片子情况说明,哪里有毛病有什么毛病,可以跟医生说我不用你开诊断证明,你就告诉我哪里有毛病就行。找到毛病以后去照片子的医院,录着像让医生写正确的诊断报告。起诉后鉴定的时候,得提前去医院把片子复印一份才行,手里有两份片子,医院的片子要保存很多年的。起诉的时候标底标的低一点,鉴定结果出来不好的话随便找一个理由写一个撤诉申请交给法官先撤诉,撤诉退50%的起诉费,等打到一定程度再把标底再标上去再补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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