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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赠与能撤销吗,离婚协议赠与能撤销吗有效吗

时间:2022-12-23 09:10:03 作者:作者:斯瑾瑶 浏览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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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能撤销,如果赠与财产还没有转移,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离婚协议中将自己名下房产赠与子女或他人的约定能否撤销?

这种情况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没有达成协议之前,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子女或者其他人的这种约定是可以进行一个撤销处理。要知道离婚协议本身就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只要双方达成协议之后就可以对财产进行一个相应的分割,如果要把财产赠与他人,这种情况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是可以进行下一步程序的。如果说在办理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某一个人后悔,并且主张撤销赠与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予以支持的,毕竟这是一个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某一方有异议,那么存在异议的一方又有权终止赠予。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在转让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按照这一条款,一般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让(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以前,赠与人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并取消合同。该条的立法目的在于重视对物主的权益的保护,使其在处理不当时得到适当的救济。但是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如救灾、扶贫等,不适用于前款。

总的来说,现在这个社会的离婚率本身就很高,所以很多夫妻提前就写好了离婚协议,但是他们不会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去争夺财产,而是在双方互相体谅的情况下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于自己的子女,那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的某一项规定存在异议,要想终止将房产或者财物赠与子女或者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有异议的当事人是有权撤销的。

有离婚协议可以撤销赠与的财产吗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不是一定可以撤销的。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且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的,则当事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若离婚协议生效的,当事人只能通过起诉撤销,且不存在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但是离婚后又后悔了,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对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进行撤销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孩子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系笔者关于离婚协议赠与能撤销吗以及离婚协议赠与能撤销吗有效吗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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