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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病离婚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时间:2022-11-22 16:50:02 作者:作者:学琬 浏览1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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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患病怎么赔偿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赔偿内容法律未规定,由法院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女方有精神病离婚需要赔偿吗

【法律分析】

女方婚后患有精神病离婚补偿可以得到赔偿。保留好证据,证明是婚后才患上精神病的。并且是因为对方的过错导致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要求赔偿。赔偿不取决于谁先提出离婚,而是取决于哪一方具有重大过错。如果是男方的过错导致女方婚后患上精神病的,离婚女方可以得到赔偿。在离婚案件中,重大过错是产生赔偿问题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其中任意一方都不存在正大过错,就不存在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女方有病男方离婚的婚姻赔偿是多少

【法律分析】:婚后得病不是法定离婚情形,但确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属于自愿,一方提出离婚需要进行诉讼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或自身各方面权益受到侵害。仅由于另一方患病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一定会受理,还需审查关于感情和权益侵害的证据。无论是哪一方,不服协商结果的都可以业律师进行诉讼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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