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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青春赔偿标准

时间:2022-11-22 14:10:03 作者:作者:道古 浏览126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离婚青春赔偿标准,以及离婚会有青春赔偿费吗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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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青春补偿金该如何赔偿?

一、 离婚协议 中青春补偿金该如何赔偿? 离婚协议中青春补偿金应当由双方协议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 诉讼 解决。严格说,“青春补偿费”并非法律术语,在我国现有法律规范中,没有其确切含义,在国外法律规范中,亦未见规定。但近几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以“青春补偿费”为诉讼请求的案件屡见不鲜,人们越来越多的求助于法律解决有关“青春补偿费”的纠纷,法院不得不对“青春补偿费”这一不规范的问题予以处理。目前大多数法院因“青春补偿费”没有法律依据,一律不予支持。但笔者认为,这种一概而论的做法有点欠妥。没有法律依据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青春补偿费"作为诉讼请求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恰当确定其性质和效力,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理。当然,法律没有明确依据,但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法官可以依自由裁量权来审理案件。笔者现结合审判实践,对青春补偿费”的性质和效力,谈一些看法。 二、在 离婚 时,一方自愿向对方支付"青春补偿费",该行为的性质及效力问题 在离婚时,双方均无重大过错,一方出于尽快离婚之目的或出于感激、同情、愧疚等情感而自愿向对方支付"青春补偿费" 的行为,从法律上讲,符合赠与的法律特征,应认定双方存在 赠与合同 关系。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只要受赠人表示接受,双方就构成赠与合同关系。赠与的根本特征为单务无偿性。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在离婚时,双方均无向对方支付"青春补偿费"的法定义务。一方在既无法定义务又无对价支付的前提下,自愿向对方支付"青春补偿费"的行为具有无偿的特征。因此,该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 在实践中,这种属于赠与性质的"青春补偿费"并不少见,由于当事人赠与的目的和动机多种多样,赠与 合同的效力 也有一定区别,从赠与合同有无附款,可分为"附条件的赠与"和"无条件的赠与"。 1、附条件赠与。在理论上,赠与合同的附款主要有条件及负担两种。我国 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第一百九十条又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可见,这两种附款在我国法律上都是允许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将赠与合同效力的发生与消灭,系于将来不确定事实的成就。条件为事实,其目的在于限制法律行为的效力。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以解除、离婚后互不骚扰对方或互不散布对方隐私等为条件,赠与另一方一定的财产,即支付一定的"青春补偿费"。一方不愿继续保持婚姻关系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不骚扰自己或不散布自己的隐私,即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反善良风俗。以此条件作为赠与对方财物所附加的条件,未尝不可,此种行为并无不妥,应为有效法律行为。如果受赠人不愿接受赠与,自然可以拒绝。但该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目的条件成就时,赠与合同才生效,否则赠与合同则不生效。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赠与人也有权请求 不当得利 的返还。同样,受赠人一方履行了所附条件,赠与人应履行赠与义务。 2、无条件赠与。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出于感激、同情或愧疚,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的财物,并不附任何条件。对于此种赠与,考虑到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外在判断的难度,法律还是不要过度干预为好,一般情况下,还是应当认定此种赠与是有效的。当然,根据《合同法》第186 条第1款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后,受赠人如果没有《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情形,即"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 抚养 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在未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受赠人依法向法院主张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除赠与人存在《合同法》第 195条规定之情形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履行赠与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并没有对青春补偿金进行明确的规定,至少支付多少或者怎样赔偿应当以双方协调的结果为准。一般情况下,青春 赔偿金 是相互的,不存在一方索取而另一方必须要给予的情况,法律上也是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决定的,所以双方应当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离婚有没有青春损失费

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除非双方达成约定即一方在离婚后要赔偿另一方青春损失费,那么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诉求。法律并没有对青春损失费做出规定,所以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费用的行为会因没有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过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愿意支付的,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青春损失费怎样赔偿

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 结婚 后夫妻生活不久,可是感情发生变化,性格不合所以想要 离婚 ,特别是当代那些闪婚闪离的夫妻,有时候女方因为比较年轻,所以会要求青春损失费,那么这种赔偿合理吗?到底离婚青春损失费怎样赔偿呢? 一、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 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 精神损害赔偿 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 1、损害赔偿的范围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 精神损害 的; (2)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2、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方式、造成的危害结果、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参考确定赔偿数额,因此离婚青春损失费也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主张,综合考虑以上多种因素来确定数额。 二、青春损失费有什么依据 根据《 婚姻法 》规定,夫妻关系应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结婚,又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觉得自己作为女性是“亏”了,因此在离婚时要求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 家庭暴力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承担青春损失费。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然而,“离婚青春损失费”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被老百姓广泛地使用,司法实务也难以避免对这个问题的纷争。从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上看,与“离婚青春损失费”比较贴切的是“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样“青春损失费”就有了法律依据。 以上全文便是离婚青春损失费怎样赔偿的相关内容,就单纯从我国的法律出发,对离婚的是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情况的,这种说法在法律上往往得不到认可和支持,但是在民间却很受用,但是,如果有 家暴 、重婚等情况的,可以为青春损失费提供依据。

离婚青春损失费怎么算

法律分析:一、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

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

1、损害赔偿的范围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2、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方式、造成的危害结果、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参考确定赔偿数额,因此离婚青春损失费也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主张,综合考虑以上多种因素来确定数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样“青春损失费”就有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青春赔偿标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离婚会有青春赔偿费吗、离婚青春赔偿标准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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